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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舜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教授、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华民族素有变革与创新的精神特性与实践传统。这种精神特性与实践传统是中华民族在求生存谋发展的社会生活实践中不断积累形成的文化品格,它凝聚着中华民族革故鼎新、锐意进取的民族心理和价值观念。《易经》作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是中华文化的源头活水,其中蕴含的革新意识和理念,构成中华民族重视改革、推崇创新的思想根源之一。从整体来看,《易经》中蕴含的革新意识与理念,主要体现在其阐释的以“生”或“生生”为核心的阴阳变化的天道观、本体论与价值论之中。要言之,《易经》中强调的天地“唯变所适”的鲜明理念和天地生生变化的不易之德,不但彰显出一种明确的革新意识与精神,也系统说明了革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使其中蕴含的革新意识也表现为一种系统的革新理念。
革新的宇宙观
《易经》的一切理论均建立在其阴阳变化的天道观基础之上。这一天道观实质上是阴阳变化的宇宙创生观。《周易·系辞》曰:“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变化之道,即所谓《易经》阐述的天道。在《易经》那里,天地宇宙就是由阴阳构成的永恒运动体,正因如此,变化也构成了天地的本质特征和实质。《周易·系辞》曰:“《易》之为书也不可远,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是以古人多以“变化”解易。如唐代孔颖达说:“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正是基于天地变化的宇宙本体观,《易经》揭示出人类生活与时俱进、日新其德的本体根源和必要性、重要性,其中就蕴含着深刻的革新思想和意识。
《易经》启示我们,变化是天地之常道,没有变化,就没有生命的创化。宇宙万物的生生不息、日新月异,正是宇宙变化的本体呈现。变化,即意味着新事物的生之又生,它既指事物的由无到有,也指事物自身的不断自我革新,故《周易·系辞》有言“生生之谓易”。《易经》把万物的生生亦赋予价值属性,将之视为至善、根本之德,故又曰“天地之大德曰生”。“生”或“生生”是易的本体和发用的统一,也是《易经》天道观的精神实质。如明代学者高攀龙说:“易之本体只是一个生字。”宋儒程颐说:“‘生生之谓易’,是天之所以为道也。”而“生”或“生生”的本义即指事物不断地生之又生,创造之再创造。如张岱年先生说:“‘生’即创造,‘生生’即不断出现新事物。新的不断代替旧的,新旧交替,继续不已,这就是生生,这就是易。”变化是宇宙之常态、之本然,是天地宇宙亘古烁今的“不易之本体”,它的呈现就是万物的生生。而天地“唯变所适”,故其生德不易,是天地内在的永恒的属性,万物禀受这种德性而成为其内在的本质规定,因而“日新”也构成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应然要求和生命常态。诚如王夫之所说:“天地之德不易,而天地之化日新。”“日新”意味着事物不断革其故态,焕发新的生机。事物不能“日新”自己,也就意味着其生命的僵滞与坏死。唯日新才能不断实现生命的突破,从而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这恰如一颗种子,在自然生性的支配下,生根发芽、吐秀绽蕊,在不断地生命形态改变中,才能最终完成其整个生命。正是如此,《易经》亦把“日新”视为“盛德”,如《周易·系辞》曰:“日新之谓盛德。”
《易经》强调“变则通,通则久”,唯有革故鼎新,才能实现万物的生生不已和事物的气象更新、不断进步,“新新不停,生生相续,莫非资变化之力”。《易经》是一部会通天道与人道的古籍,“《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推天道以明人道,是《易经》义理的基本模式和特征。通过生生变化的天道观、本体论,《易经》也明确揭示出人类“日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变化和日新是宇宙之本体、生命之本然,因此变革与创新也是生命实现自身的常态和必由之路。任何事物都必须适时而改变、革新,否则蕃息难继。不仅如此,《易经》还从这种天道变化的宇宙观、本体论出发,明确阐释了变革与创新的应然之道、正确原则以及变革与创新的价值旨归和境界诉求。
革新的应然之道
《易经》不仅从本体角度揭示出变革与创新的必要性、重要性,它也揭示出变革与创新的正确原则、应然之道,那就是要“顺乎天而应乎人”、因时而变革。革新要顺应天时、择机而动。天道有则,生命的创化与成长有其合乎自然的规律性,因而革新必须据时而变,不能信马由缰。革故鼎新、破旧立新并非单纯的标新立异、为变化而变化,而是要审时度势、谨慎小心,在革新的时机、方法和途径上,“如履薄冰”“如临深渊”,逐步推进。正是如此,《易经》才谆谆告诫人们“时”的重要性,反复强调“时义大矣哉”。“明者因时而变”,只有因时而变,才能前景光明、获得美好命运。故《周易》有言,“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
“时行”是有原则的“时行”,不是盲目、随机性的行动。《易经》既讲“时行”,也讲要“守正”。“正”在《易经》的筮法里,是指阴爻阳爻各居其位,阴爻居阴位、阳爻居阳位,是谓“正位”,“正位”则吉。从哲学内涵来说,“正”在《易经》那里主要是指恪守天地之常道,不偏离天地法则。《周易·临卦·彖传》曰:“大亨以正,天之道也。”天地有常道,故人类须有“常行”。人们只有遵守天地之正道、顺应天赋之本性,才能获得生命的常生与常新,才能获得美好命运,所谓“养正则吉”。变革与创新必须“守正”,如此才能生命通畅、事业兴盛、万物遂生。有德之君子“崇效天,卑法地”,深谙此道,因而能做到凡事持中守正。《周易·同人卦·彖传》曰:“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
《易经》也阐明了变革与创新的价值旨归和境界诉求,指明了变革与创新的方向和应然前景。《易经》把宇宙万物生生和谐的永恒状态称为“太和”,并把这种状态视为“至善”的生命境界,将对这种生命境界的追求,视为人事行动的终极方向和修德的最高目的。如《周易·乾卦·彖传》曰:“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大和”即“太和”,天施地养,其益无方,生命的“大生”“广生”“恒生”是天地不易之德,也是人类终极的生命追求和德性涵养的最高境界。《周易·乾卦·彖传》曰:“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含弘光大,品物咸亨。”是以追求“与天地合其德”的君子,必然是协进天地创化之功,将参赞天地之化育、努力促进生命的广大流行视为自己应然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天道之大,在生物。生物者,天道之贞。君子协进生物之功,可以配天。”只有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才能在追求宇宙万物和谐中,达到革新的道德旨归。
如上,《易经》从“生”或“生生”的天道本体论、价值论等方面,不但十分清晰地阐明了变革和创新的必要性、重要性,也指明了其正确原则、应然之道和价值诉求,蕴含着鲜明而深刻的革新意识与理念。在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革新是顺应天道之举。天地唯变所适,故而不革新只有死路一条。但革新不是权宜之计,不能随心所欲,而必须在掌握天地法则的前提下,因时而变。“凡举大事,毋逆大数,必顺其时。”革新也要有明确的价值导向,在“止于至善”的价值要求下,选择恰当的时机和方法实施变革,只有“革而当,其悔乃亡”。总之,变革要“虑善以动,动惟厥时”。能做到如此,则主体就能日新自己,使其生命畅通、事物兴盛。
宋代王安石阐发其变革思想时说:“有阴有阳,新故相除者,天也;有处有辨,新故相除者,人也。”明代张居正也援引《易经》道理作为其实施变法的依据,“天下之事,极则必变,变则反始,此造化自然之理也”。《易经》阐述的这些道理,深刻影响到后世的改革者,成为阐发其改革依据的主要思想来源。
《光明日报》(2025年01月06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