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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面观·媒介能否成为文学第五“要素”】
作者:李洪华(南昌大学谷霁光人文高等研究院副院长)
编者按
2024年12月4日,学者叶祝弟在本版刊发文章《文学创作新气象:媒介参与和深度追求》谈到,作品、世界、作家和读者,向来被看为文学活动的四要素,而在今天不得不认真审视媒介现实,“‘四要素’是不是有必要升级到‘五要素’,将‘媒介’列入?”这个观点引发学界讨论。媒介对文学活动带来全面而深刻的影响是不争事实,但是否拥有跟“作品、世界、作家和读者”这四要素等量齐观的地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期约请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个话题进行辨析和阐释,以期对文学与媒介的关系有更深刻的认识。
20世纪50年代,美国文艺理论家艾布拉姆斯提出艺术“四要素”论。他认为:“每一件艺术品总要涉及四个要点,几乎所有力求周密的理论总会大体上对这四个要素加以区辨,使人一目了然。第一个要素是作品,即艺术品本身。由于作品是人为的产品,所以第二个共同要素便是生产者,即艺术家。第三,一般认为作品总得有一个直接或间接地导源于现实事物的主题——总会涉及、表现、反映某种客观状态或者与此有关的东西。这第三个要素便可以认为是由人物和行动、思想和情感、物质和事件或者超越感觉的本质所构成,常常用‘自然’这个通用词来表示,我们却不妨换用一个含义更广的中性词——世界。最后一个要素是欣赏者,即听众、观众、读者。作品为他们而写,或至少会引起他们的关注。”艾布拉姆斯认为,任何艺术系统都是由这四个要素构成,缺一不可。
这既是一个“分析的系统”,也是一个“参考结构”,对于艺术批评、艺术理论和美学研究具有普遍意义。长期以来,作者、世界、作品和读者“四要素”已经成为人们理解“文学”的基本维度,任何偏颇都可能会不同程度地产生对文学的“误读”或“谬见”。譬如,模仿学说过度强调“世界”(自然)的客观性而忽视作者的主体性,结构主义过度强调“作品”(文本)的自足性而忽视外部世界的丰富性,接受美学过度强调“读者”的重要性而忽视作品价值的独立性等。可以说“四要素”论对我们合理认识和把握文学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21世纪以来,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数字新媒介日益成为重塑当代文学生态的重要因素。随着数字新媒介对当代文学现场的全面介入,媒介之于文学的重要性被不断凸显和提升。有学者提出,新媒介推动中国文学转型升级,重新构建中国当代文学的生态体系和审美格局;新媒介与文学“通力合作”,催生出不同于平面媒介的叙事方式、书写方式和创作模式,媒介正在成为文学活动的一个关键性要素;新媒介催生出新的文学生产方式,媒介成为文学活动得以现实发生的“关节点”。诚然,新媒介对当代文学的影响不容忽视,但是否可以据此判定,文学的“四要素”有必要升级到“五要素”呢?
事实上,早在20世纪初期,俄国文艺理论家雅各布森就提出,文学科学的对象并非文学,而是“文学性”,也就是使一部既定作品成为文学作品的特性。无论媒介载体如何发生变化,“文学性”必然是文学守护自身尊严和独立品格的本质性存在,传统媒介时代的文学如此,数字时代的文学也不例外。并且新媒介之于当代文学,是一把“双刃剑”。我们既要充分重视新媒介对于当代文学的建设性意义,也不能忽略媒介对文学的侵蚀。具体如下:
其一,新媒介对当代文学的创作主体和生产方式产生重要影响。数字时代,各类网络平台为大众写作提供极大可能。文学创作主体迅速扩容,传统作家身份在一定程度上遭遇挑战。数字技术改变书写工具和写作方式,电脑、手机等媒体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传统的纸和笔。由数字技术打造的赛博空间所具有的虚拟且逼真的立体化写作模式,赋予写作者全新的写作体验。数字技术以“不在场”的方式影响当代文学的生产方式。不仅如此,新媒介的数据与算法还颠覆传统文学创作方式,人工智能通过理解人类语言逻辑来模仿人类语言乃至创造作品,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早就出版,其中一些作品被认为已经达到当代诗歌的基本水准。据此来看,新媒介赋能文学,作者群体扩容,文学生产提升,文学供给丰富,文学市场繁荣。但是,按照经济学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新媒介在制造文学繁荣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销蚀了传统纸媒文学的“光晕”,比如在新媒介的“掩护”下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引发关注,调侃崇高、扭曲经典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不良倾向值得警惕。
其二,新媒介对当代文学的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产生重要影响。通常而言,媒介既是传播信息的物质载体,也是承载意义的非物质符号。前者如印刷品、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后者如文字、图像、音频等。在传统媒介时代,文学的存在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是以文字为介质的符号文本,文学的传播方式受到一定限制,主要以报纸、期刊和图书等纸媒为传播载体。新媒介时代,文学的存在形式除了文字文本外,还出现由文字、图像、音频、动漫等多介质符号组成的不同形态的“复合符号文学文本”,有学者称之为“新媒介文学”。新媒介对文学传播方式的改变,主要表现在形成融线上阅读、线下版权运营、衍生品开发于一体的产业链跨界传播机制,譬如有的作品起初是在文学网站连载,后来衍生出图书出版、影视改编、舞台剧、网络剧、广播剧、动漫、游戏等一系列产品,也表现在助力传统纸媒文学传播,传统纸媒文学通过网络平台和数字传播得到更为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可见,新媒介不仅产生文学新样态,也让传统文学借力“出圈”,走向拥有更多大众读者的广阔“舞台”。然而,数字媒介催生的文学传播新机制可以将优秀文学作品蕴含的“真、善、美”传递给读者,也可能把粗制滥造、格调低下的文学作品潜藏的“假、恶、丑”更为便捷和集中地带给大众。因而,新媒介时代,如何建立和完善优质文学传播机制显得格外重要。
其三,新媒介对文学的文体形式和接受方式产生重要影响。文体是指作品的存在样式,是文本构成的规格和模式,既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也是某种历史内容长期积淀的产物。文学的文体形式既受题材类型、结构形式、表现手法、语言体式等文本因素影响,也因时代精神、民族传统、作家风格和媒介特征等社会因素而变化。新媒介对文学文体形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新媒介写作的碎片化和即时性,导致新媒介文学文体趋向短小精粹。有意味的是,新媒介写作的互动性和容积率也可能导致文体的类型化、超长化。数字时代,依托于网络空间的新媒介文学实现作者与读者、读者与读者之间的即时互动,读者的阅读口味和审美期待,对作者的创作导向常常会产生重要甚至决定性影响。同时,网络电子媒介为文学创作提供数字化存储空间,使得超长篇小说文体的产生成为可能,如有的网络类型小说字数动辄上百万甚至千万,这在纸媒时代是难以想象的。新媒介时代,文学的接受方式也发生全新的变化。传统纸媒时代,阅读通常是个人行为,而且常常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新媒介让文学接受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时空的局限,使得文学阅读成为一件轻松、容易的事,从而推动全民阅读。不过,新媒介在祛除文学之魅的同时,也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文学之魂,传统的审美式阅读有被快餐式消费取代的倾向。因而,新媒介对文学接受的正反两方面影响都值得重视。
文学是创作主体运用语言文字形象化地反映生活世界和情感心理的艺术。媒介是承载和传递信息的载体,在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看来,媒介是在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从远古时代的“结绳记事”“以木刻书”,到后来甲骨、青铜、竹简、帛书、纸媒和电子书等不同媒介时代的文学书写,无论文学叙事及其赖以存在的传播媒介如何变迁,二者之间一直都保持着不可分割的共生关系,或者更确切地说,媒介始终都是推动文学发展变化的重要力量。由此可见,媒介之于文学的影响是自古以来的老话题,而并非现今才有的新现象。
在数字时代,媒介对文学的影响可能比过去更深更广,但它仍然是量的变化,而非质的飞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对“媒介”能否成为文学的“第五要素”不要匆忙做判断,草率下定论。目前看,“媒介”还无法具有跟“作品、世界、作家和读者”四者同等重要的本体性意义。我们应该对媒介新视域与文学新变化进行更充分、更深入的观察和思考。
《光明日报》(2025年05月28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