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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评论员
这,终将成为一段佳话:
7月2日,在《光明日报》所刊《“昆仑石刻”献疑》一文的补记中,篆刻家、清华大学研究员刘绍刚赞同古文字学家、复旦大学教授刘钊对石刻字形之论,并表示,对此前自己撰文质疑理应从“文章中去除”。
这种坦荡剖白、磊落交锋的风度,实可谓“以理服人”最生动的注脚!
何为以理服人?不彰名位之重,不倚资历之深,不赖声威之赫,而以坚实证据为基,以缜密逻辑为楫,以切磋互益为旨,通过说道理、展学理、明哲理,使人信服、折服、悦服。正所谓“求服人心,非屈人口”。
回望南宋“鹅湖之会”,朱熹与陆九渊虽在“道问学”与“尊德性”上针锋相对,但其辩难往来引经据典、如切如磋,尽显君子求道之诚;反观牛顿与胡克关于万有引力优先权之争,相互攻讦、彼此踩踏,虽牛顿最终胜出,后人视之不免惋叹唏嘘。
的确,争鸣若失其道,易流于意气之争;论辩若失其理,或沦为言辞之斗。唯有以理服人,方为正道!
以理服人,其实,考验的不仅是每一位论辩者的学识学养,更是其学术品格和胸襟修养。
它需有尊重事实的清醒。
“论莫定于有证”,学术争鸣的起点是客观证据,而非主观臆断。无论提出新说抑或反驳旧论,都应基于扎实的论据,让每一个观点均能经得起“追问”与“复核”。钱钟书在《管锥编》中博引中西,凡遇歧见,必穷尽文献、细梳脉络,其研精覃思的态度,实乃以理服人典范。
它需恪守逻辑的自觉。
伽利略曾说:“在真理面前,一千个权威抵不上一个谦恭的逻辑推理。”论证过程需遵循同一律、矛盾律等基本逻辑规则,避免偷换概念、循环论证等逻辑谬误。当对方指出逻辑漏洞时,与其急于辩解,不如潜心修补论证链条——逻辑的完善,本身就是学术进步的阶梯。
它更需包容异见的胸襟。
学术争鸣,本就是不同观点之碰撞,允许观点差异,又能“和而不同”,是争鸣者应有的格局。20世纪30年代,社会学家费孝通主张功能主义社区研究,李景汉则坚持社会调查方法。尽管两人课堂上公开辩论,面红耳赤。课下,则取长补短,引为知己。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广引李景汉的统计数据,李景汉则在《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中借鉴费孝通的田野观察。
“为学患无疑,疑则有进。”对待不同观点,即便认为其存偏颇,也应先理解其论证脉络,再针对性地予以回应,而非简单贴上“错误”标签。这,才是论辩者应有的宇量。
论辩的终极价值,不在“谁挑战了谁”,而在“谁找准了问题的所在”;不在“谁战胜了谁”,而在“谁激发了创造的活力”;不在“谁超越了谁”,而在“谁真正接近并掌握了真理”。
唯有以理服人,方能让学术争鸣始终指向真理的灯塔!
《光明日报》(2025年08月01日 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