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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琳夫(辽宁大学文学院讲师)
律校是一种通过既定的声律体式来推测原本字句的校勘方式。陈垣《校勘学释例》将校勘法分为对校、本校、他校、理校四种。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将校勘方法分为对校、理校两种。杜泽逊《文献学概要》将理校法改称“综合考证法”。《校雠广义》言:“当我们发现了书面材料中的确存在着错误,可是又没有足够的资料可供比勘时,就不得不采用推理的方法来加以改正。”书中又将理校的推理方向分为语言、体例、史实。声律也当是推理的方向之一,按照这样的框架,律校法是理校的一种。律校法在诗、词、曲等韵文校勘中均有效用,在词籍校勘中的应用尤为广泛,是一种很重要的文献校勘方法。
词学研究者对律校法较为关注,但多是强调律校法的优越性,对这种研究方法发展早期的情况了解较少。比如人们普遍认为万树是律校法的开创者,这样的说法其实值得商榷。吴熊和《〈彊村丛书〉与词籍校勘》言“校律之法,可溯自万树《词律》”,程诚《近代词籍文献整理的理论与方法》也认为律校法“最早可溯源至清前期万树《词律》”。实际上律校法是词学学术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不约而同形成的研究思路,万树不过是这种校勘方法发展过程中的节点之一。
明末毛晋、毛扆父子在校订词集时早已经表现出律校的意图。人们皆知万树《词律》曾考辨《丑奴儿近》一调错简,其实毛晋早已意识到这个问题。毛晋《词海评林》注曰:“此词前后两韵,又不似换韵格,中间‘野鸟飞来’句与下文意义亦不相属,恐是误刻。”这使用的就是律校法之中的“韵校法”。毛扆批校词集时,也多次使用类似的方法。其实当时还有很多学者使用了类似的研究思路。周筼在编纂《词综》时就已经有意识地利用词调体式判断字句,比如《十六字令》讹“眠”为“明”的案例。此前多种词选将此词首句讹作“明月影穿窗,白玉钱”,周筼通过与其他《十六字令》格式对比,认为此句应断为一七,实为“眠,月影穿窗白玉钱”。朱彝尊在《词综》发凡中对此大加赞赏。今天我们能够阅见《天机余锦》抄本,此字字形为“眼”字,作“眠”解最为可信。周筼《词纬》也撰于《词律》问世以前,书中大量使用了“上下片对校法”校改词作。再如郑元庆《三百词谱》言辛弃疾《寻芳草》词:“‘是’字叶韵,与下文‘道无书却有书中意’句相对。”使用了上下片对校、韵校的思路,并据此为原词重新断句。《三百词谱》刻于康熙二十八年,虽然晚于《词律》两年,但郑元庆并没有阅见过《词律》。毛晋、毛扆、周筼、郑元庆与万树没有直接接触,依律校词并非互相学习的结果。说明律校法的发展其实是学术史演进的某种必然。人们在黑暗中摸索,不断探究这种玄奥的校勘秘诀。
虽然不能说万树是“首创”,但《词律》的广泛刊行无疑为律校法的推广作出了重要贡献,使这种校勘方法不再是少数大师的秘学。《词律》中律校法的应用非常广泛。通过推理,万树经常在没有文献底本依据的情况下校讹改错。比如毛晋虽然早就发现了《丑奴儿近》的错简问题,但没有考出错简之词隶属何调。而万树《词律》通过更精密的声律参校,判断出《丑奴儿近》一词下阕原属《洞仙歌》,并为之欢欣鼓舞:“盖其所谓第一段者,实《丑奴儿》之前段也,‘价’‘画’”之下用‘家’字,正此调平仄互用处……及所谓第三段者,则系完全一首《洞仙歌》……不觉跃起,大呼狂笑。同人雪舫惊问,因疏此相示,雪舫亦掀髯击节。”
此后律校法的影响逐渐发酵。后世学人也如吴棠祯(雪舫)一样,为万树击节叫好。《四库全书总目》也专门提到这个案例:“如二卷内《丑奴儿近》一阕,前半是本调,残阙不全……近万树《词律》中辨之甚明。”清末戈载、杜文澜、朱祖谋、郑文焯等学者也都以万树为榜样。杨传庆《晚近词籍校勘学演进谫论》言:“依律勘词,最得校词之道。”给予郑文焯、朱祖谋的律校实践很高的评价。
通观律校法的发展过程,在具体实践层面又分为如下几种方法:
一、同调互校法。同调互校是最基础的律校方法。词曲依照相同曲调赓和,同调之间体式相似,同调的相同位置,字声相似,研究者可以依凭这种相似性判断字句正误。大多数律校实践都要依赖同调互校。如万树判断《古今词汇》所载秦观《长相思》词“金山”之误就利用了杨无咎词相同位置的字声。
二、上下片对校法。宋词多是双片体,上下片体式往往有一定的相似性,研究者可以依凭这种相似性推测字句。如郑文焯批校周邦彦《应天长·寒食》词曰:“‘社前’,当作‘前社’,即旧社之义,平仄与下阕同。”也即通过与下阕相同位置“迷路陌”律校,判断上阕应为“前社客”,而非“社前客”。
三、相似句型参校法。同一首词中的各种句型之间往往也有一定的规律,研究者可以借助多次循环出现的特殊声律结构,甚至借助五七言律句句式推测字句。如万树《词律》言柳永《送征衣》:“此调六字句凡四用,皆中三字一豆者……则‘指南山’‘山’字,亦应用仄,恐是‘岳’字之误也。”
四、韵校法。词的押韵也有固定的规范,人们可以借助这种规范推测字句。前面提到的周筼判断《十六字令》即是,此词首字应与“钱”押韵,故“明”字应为“眠”字之讹。倪博洋《以韵校词法浅议》对此也有解说。
总结起来,四种方法都是通过某种“既定的声律体式”来推测宋人词作字句的校勘方法。不难看出,这样的理路其实也有一定的问题。律校法严重依赖“两个假设”:一是假定用来推测的声律规则是准确的,具有普适性;二是假设宋人一定会按照规则行事。
就前者而言,人们对声律规律的认定往往是先验的。比如使用“上下片对校”时我们假定词作是上下片相同的双片体。事实上,尽管大多数宋词确实有上下片对应关系,但也有很多词作并非如此,尤其是那些出于小说的闺中情词小令。周筼《词纬》将出于小说的《期夜月》《伊川令》等词修改成了整齐的双片体,就是犯了这个错误。由此影响到《钦定词谱》,乃至流入了《全宋词》。万树《词律》其实也有类似的做法,如高观国《御街行》一调《词律》将本没有讹误的词作加了“□”表示脱漏,按语云:“按此调前后不宜参差,此后结误落一字耳。”其实高观国还有另外一首《御街行》,比较之下,此处应该没有讹误。孙致弥《词鹄》即批评万树“必欲前后相同,强作误落一字”。
就后者而言,即使后人总结归纳出的声律规则是准确的,宋人本身的认识水平、声律主张也各有不同,不是所有时候都会按照预设的规则行事。长于律校法的词家很容易笃信“完美声律规则”,批评宋人“出律”,改补宋词、增添字句。即使宋人真的出律,也不能随便替宋人改词。周筼《词纬》曾为周密《玉京秋》增补“画角吹寒”、李甲《望云涯引》增补“危楼静倚”,这些句子都被《钦定词谱》继承,产生了很大争议。这些词句虽然可读,但真实性存疑,需要慎重考量。律校是一种十分精巧、独特的校勘方法,但仍要审慎把握尺度——“校改”和“窜改”仅有一线之隔。
《光明日报》(2025年08月04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