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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讯(记者姚亚奇)记者从近日在山东东营举行的2025中日韩澳候鸟保护工作组会议上获悉,我国鸟类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白鹤、青头潜鸭、黑嘴鸥、中华凤头燕鸥、朱鹮等多个濒危物种种群数量实现了稳定增长,栖息地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持续改善,2024年、2025年同步监测越冬水鸟数量连创历史调查监测新高。
本次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深化了中日韩澳四国在候鸟保护领域的互信与合作。来自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的代表及专家分享了鸟类保护政策与实践成果,就黑嘴鸥、黑脸琵鹭、白额燕鸥等重点鸟类保护,陆鸟监测和海滨鸟类保护等共同关心的议题展开讨论。
与会代表对中国在湿地与鸟类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表示高度赞赏,认为中国经验对全球滨海湿地保护与候鸟栖息地管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期待与中国加强合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我国始终重视加强鸟类及其栖息地保护。“十四五”期间,我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调整发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达到394种,“三有”鸟类达到1028种,受保护鸟类种数扩大近50%。大力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已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中,三江源、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为重要候鸟繁殖地。加强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和保护监测体系建设,明确了1140处候鸟迁徙通道重要栖息地,对821处关键栖息地全面开展保护修复。开展系列护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等违法行为。连续6年开展“清风行动”,违法案件数量和违法犯罪人员数量明显下降,鸟类等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加大鸟类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爱鸟护鸟浓厚氛围。
此外,在候鸟保护国际合作方面,我国早在1981年就与日本政府签订候鸟及栖息环境协定,成为全球较早通过双边协定开展候鸟保护合作的国家之一。之后相继与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新西兰签署双边候鸟保护协定,启动中日、中韩朱鹮保护合作,开展中俄候鸟合作研究、中比(利时)北京雨燕保护合作。2008年加入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区伙伴关系协定,参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路线中国候鸟保护网络建设项目,成功推动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分两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积极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湿地公约》,成功举办第十四届《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推动国际红树林中心成立协定正式签署,国际重要湿地数量达到82处。
《光明日报》(2025年10月26日 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