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按钮

文化人 天下事
正在阅读: 【光明论坛】“群众参与”让社会治理更精准有效
首页> 光明日报 > 正文

【光明论坛】“群众参与”让社会治理更精准有效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12-02 05:05

调查问题加载中,请稍候。
若长时间无响应,请刷新本页面

  【光明论坛】

  作者:卓成霞(山东社会科学院政策研究室研究员)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更是关乎民生福祉的关键领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这些都是党和国家对新时代社会治理规律的精准把握。

  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最广泛的主体,也是治理效能最直接的检验者。社会治理,很大程度上凝聚于服务群众工作。听民意、汇民智,广纳群言已成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渠道。从浙江“枫桥经验”中群众自发参与矛盾调解到新时代“居民议事会”“小巷总理”等实践创新反复证明,社会治理的智慧源于群众,力量根植群众。当前,我国社会结构调整、利益格局等发生重大变化,社会治理面临的复杂性前所未有,更需要凝聚群众共识、汇聚群众力量。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组织发动群众,实现“全民合唱”,社会治理才能更接地气、更富生机、更增效能。

  社会治理有成效,关键要找准群众急难愁盼在哪里。基层群众最真实的诉求,有时会与文件中、会场中、办公室的汇报情况存在一定温差。干部要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必须迈开步子、走出院子,去车间码头、到田间地头,真正赢得百姓信任,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加大“沉下去”、走基层的力度和频率,真心实意地听取民声,避免政策出现“上热下冷”现象。切实把民众的现实困惑和真知灼见带给决策者,实现“群众吹哨、干部报到”。

  近年来,各地基层党组织及时有效回应群众需求、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探索出“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小院议事厅”“坝坝会”等有效治理形式,让群众从治理“旁观者”变为“参与者”。当前,社会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商会聚集了许多能人,要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参与社会事务和公益事业,发挥其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矛盾化解、隐患排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治理有效还要确保群众“有地方说话”,规范参与程序,有事好商量,明确协商主体、内容、流程,建立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让群众参与有章可循、有果可盼,避免“形式化参与”“走过场协商”。同时,创新志愿协作方式,善用不同部门退休的银发力量,吸纳老干部、老教师等治理力量,让身边人解决身边事的理念落地生根,把老百姓身边的大事小情解决好,实现矛盾化解在属地。比如,“老杨树宣讲汇”是由上海市杨浦区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团体组织。他们以宣讲党的创新理论、人民城市理念为己任,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提高群众思想觉悟,让群众的心热起来、行动起来。

  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根本动力,在于治理成果能够惠及自身。开设更多服务群众的社会治理“直通车”,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首先要让群众共享“民生改善成果”。把群众参与聚焦到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让群众在参与中直接受益。让群众共享“治理话语权”,在公共事务决策中明确群众代表的比例和参与环节,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感受到“我的事情我做主”,增强参与的主动性。其次让群众共享“社会和谐成果”,鼓励群众参与化解矛盾、维护治安,让社会更安定有序。鼓励群众参与环境整治、文明创建,让家园更美丽宜居等。当群众看到自己的参与让生活环境更好、邻里关系更和睦、公共服务更优质时,参与治理的内生动力就会不断增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根基就会更加牢固。再次还要让民众共享法治参与成果。今年,新修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新修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公布,为民众共享社会治理提供了切实的保障。有序参与社会治理,要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其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让群众看到自身参与治理带来的变化、分享到治理的成果,才能形成有效参与的良性循环。各地的探索实践充分证明,当群众的智慧被激活、力量被凝聚,社会治理就会焕发出持久活力。

  《光明日报》(2025年12月02日 02版)

[ 责编:张悦鑫 ]
阅读剩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