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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视点】
作者:杨立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导)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一环。“十四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全面进步,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健全,康复服务能力稳步提升,教育就业支持更加有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入推进,残疾人的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具体来说,“十四五”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从“兜底线”向“保基本”稳步提升。政策重心由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起覆盖99.1万易返贫致贫残疾家庭的监测帮扶机制。全国1062.2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93万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落实。出台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根据重度残疾人的不同年龄段和需求,分类施策、多元共担、精准供给。
二是残疾人服务体系从“广覆盖”迈向“提质增效”。残疾人关爱服务日益精准化、专业化、规范化。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康复机构达13297个,从业人员37.3万人,累计为4241.9万人次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持续稳定在85%以上。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各类各级机构达1万家,2021年至2024年累计服务266万人次。2025年年底,31个省(区、市)全面建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累计服务806.57万人次,适配率超过85%。
三是残疾人权利保障从基础支撑向赋能发展深化。法治保障更加系统有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于2023年正式实施。多地开展“残联+法院”诉调对接机制试点,提供上门调解、手语翻译等司法便利服务。2024年,全国两会首次为盲人全国人大代表提供盲文版《政府工作报告》。法律条文正加速转化为残疾人可感知、可享有的公平正义。
四是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正从“部门管理”向“协同治理”升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持续健全,协同治理效能显著增强。截至2024年年底,全国县级及以上行政区残联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残联覆盖率达98.5%,村(社区)残协覆盖率达99.5%;专职委员人数达到56.5万人,地方各级残疾人专门协会1.5万个,助残社会组织达3650个。服务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发展,累计建成残疾人服务设施4614个。康复服务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为政策制定提供了坚实数据支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十五五”时期,社会经济结构深刻调整,人口老龄化加速,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残疾人服务供给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仍有不足,治理能力现代化亟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科技助残方面,仍存在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成果在助残实践中应用不足、数字化服务覆盖不均衡等短板,科技与残疾人实际需求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残疾人群体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进一步凸显。
展望“十五五”,残疾人事业应继续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巩固“十四五”转型成果的基础上,着力破解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加快构建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新格局。顺应残疾人需求升级趋势,推动社会保障从“保基本”向“促发展”转型,实现制度更系统、运行更稳定;推动关爱服务体系从“补短板”向“均等化、专业化”升级,增强服务的可持续性与可及性。要特别注重以科技赋能残疾人事业,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康复机器人、脑机接口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助残的产业化与普惠化,构建全域覆盖、城乡一体的数字化助残服务平台。突出治理体系智慧化和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光明日报》(2026年01月08日 0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