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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
作者:罗贤宇(福建农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数据,我国湿地面积稳定在5500万公顷以上,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湿地保护形成重点治理和分类保护相结合的新格局。“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湿地保护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要凝聚守护“地球之肾”的共识,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推动湿地保护,共同守护美丽湿地生态家园,让更多的湿地成为群众共享的绿色空间。
当前,我国湿地保护正迈向以高质量为标志的新阶段。“十四五”以来,约1100万公顷湿地被纳入国家公园体系,获得了最高级别的保护,设立国家湿地公园903处,约90%的国家湿地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成功举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形成《武汉宣言》《2025—2030年全球湿地保护战略框架》和建设国际红树林中心等重要成果。目前,广东广州将湿地生态保护与传统知识传承、自然教育普及深度融合,让湿地不仅成为城市坚实的生态屏障,更成为万千候鸟栖息繁衍的“天堂”和岭南文化活态传承的“博物馆”;江西南昌打造了以“湿小鹤”IP为核心的专属湿地宣教品牌,开发了系列科普动画、文创产品,让生态知识通过趣味载体走进千家万户;浙江杭州探索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双赢模式,凭借良好的湿地生态保护与合理利用成果,成功入选国际湿地城市……这些生动实践正生动诠释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画卷。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湿地保护法、《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全国21个省(区、市)完成省级湿地保护条例制修订,《小微湿地保护与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相继制定,为湿地资源的保护与修复构筑了严密的制度屏障。因地制宜推动地方立法和出台实施细则尤为重要,近年来各地建立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强化执法监管和推动协同治理,加大破坏湿地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例如,福建通过《福建省省级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范了省级湿地公园规划和建设,根据湿地的生态功能和保护、建设、管理的需要实行分区管理;江苏修订通过《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了“由谁管”“怎么管”的问题,结合江苏湿地特点科学制定了湿地修复路径,使湿地保护有了“量身定制”的办法。
当前,现代科技正为湿地生态保护插上智慧翅膀。集成卫星遥感、无人机、水文传感器、红外相机等设备,能帮助推动实现湿地生态与生物多样性全天候、高精度感知,构建“监测—预警—响应—决策”全链条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湿地的保护效能和应急响应能力。例如,宁夏党家岔国家重要湿地积极引入“智慧湿地”管理模式,建立覆盖全域的数字化监控系统;内蒙古额尔古纳国家重要湿地建立了智慧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监测体系,运用无人机和地面巡查相结合的手段开展常态化监测;湖北武汉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赋能湿地智慧建造新模式,在湿地保护中深度融合现代信息技术,以实时感知、智能决策、功能融合为核心,有力支撑了湿地精准保护。
研究数据显示,1公顷湿地生态系统每年创造的价值高达1.4万美元,是热带雨林的7倍,是农田生态系统的160倍。因此,要加快建立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大力发展与湿地相关的新质生产力,积极探索“生态+经济”的融合发展模式,通过融合地方自然景观、民族文化与湿地保护元素,发展生态旅游、民宿康养、生态种养、自然教育等绿色产业,构建利益联结、文化浸润的双向机制,鼓励社区和群众共建共管,探索建立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新模式。目前,江苏洪泽湖国家重要湿地以“湿地增色、百姓增收”为目标,创新探索“生态双增”可持续发展模式;广西儒艮国家重要湿地以“人海共生”理念为核心,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社区发展深度融合的和谐共生路径;广东海珠湿地探索“湿地+”发展新模式,让“城央绿心”焕发更大活力。
湿地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未来,应锚定建立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目标,科学实施湿地保护重大工程,着力破解湿地破碎化、功能退化等问题,不断创新湿地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通过顶层设计、多元主体与协同机制,增强社会各界湿地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达成珍爱湿地的文明共识,让“地球之肾”在新时代焕发更绚丽的光彩。
《光明日报》(2026年02月10日 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