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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吕梁新见元碑中的地方社会与民族交流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4-13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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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 希(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讲师)

  今山西省元朝时属于腹里地区,留存大量元代文物遗迹。《山右石刻丛编》《山西碑碣》《三晋石刻大全》等介绍了山西地区古代碑石的基本情况,并收录现存、已佚碑文,为利用碑刻文物提供了便利条件。中外学者对此非常关注,推出了聚焦金元士人科举、基层水利建设、蒙古诸王分封等主题的丰富成果。但是,这些研究以山西中、东部地区的碑刻为考察重点,而对晋西地区的情况几未涉及。今吕梁市柳林县所存元代碑刻,能直观反映该地区大一统王朝统治下的基层社会面貌和民族交流情况,对相关内容的挖掘,也可为学界利用晋西地区的元代碑刻提供新线索。

  一

  香严寺位于山西柳林县城东北隅,始建于唐代。(康熙)《永宁州志》卷二《建置志·寺庙》记:“香严寺,在州西六十里,贞元间敕赠香严,旧名阁则寺。正隆、大定年重修。碑存。”该寺后经元、明、清历代修葺,留有三代碑石若干,并保留一座宋代、两座金代、五座元代、四座明代、一座清代建筑(乔云飞:《柳林香严寺研究与修缮报告》,文物出版社2013年版,第12页)。

  香严寺内现存两通元代碑刻,分列大雄宝殿前左右侧,立石时间皆为大德二年(1298年)。一为碑首刻“香严院宗派图”字样者(下文称“第一通碑刻”),二为碑首刻有“信士院众”字样、记新制祭祀供床之事者(下文称“第二通碑刻”)。检核相关书目,第一通碑刻虽实物仍存,却仅有少量碑文收录于书目“佚失石刻”部分(《三晋石刻大全吕梁市柳林县卷》,三晋出版社2013年版,第427页);第二通碑刻以《无题碑》为名,仅收录碑阳录文,可知此两通元碑刊布信息不全,目前学界亦对此尚无深入研究。

  据实地考察,第一通碑刻实物高约122厘米,宽约64厘米,厚约10.5厘米,基本保存完整,但已有部分刻字损毁。此碑碑阳述寺内僧众砌造龙凤花锦供床之事。碑刻实物右数前4列(每列满行45字)可对应上述书目内容,最后一列末端可辨认出“……僧名开列于后”字样,可知后文所列者即参与砌造供床的僧人名号。由此至碑文落款处的立石者姓名,未见于既有录文。其间一列文字十分引人关注。可辨认出“赐授只必帖木儿大王令旨本院□宿……”等字样。根据文意推测,此处或表明香严寺曾得到元朝时期权势颇重的宗王只必帖木儿的庇护。目前已知此王颁布的另一道令旨,保留在陕西省户县重阳宫埋藏的石碑上(道布等:《回鹘式蒙古文只必帖木儿大王令旨释读》,《民族语文》1998年第2期,第9页),其内容是保护全真教宫观不受侵扰。香严寺的碑刻内容反映出,蒙古宗王对汉传佛教寺院同样关注。蔡美彪曾利用山西芮城县《河东延祚寺碑》,指出封地不在此处的宗王小薛却颁布令旨庇护延祚寺,与当时其部民流徙于此、侵扰寺院有关,印证《元史》“小薛所部扰民”之说。类似地,只必帖木儿封地并不在晋西地区,而其令旨却见于香严寺碑文,亦值得深入分析。

  二

  经实地测量,第二通碑刻实物高约139厘米,宽约67厘米,厚约19厘米,碑阳记录寺院施舍财物以添置供具的功德主名单,其中有大量人名、官职名,由此可窥见元朝中期晋西石州地区的基层社会情况。

  该名单首两列以“都功德主”“副功德主”为名目,后罗列添置供具的主要出资人;后列有“都维那”“全管正面供康维那”“立石都维那”与“上留村维那”“百泉村维那”等两类管事名称。与寺院修葺相关的山西现存元碑中,多见罗列捐资“功德主”和管事“都维那”者,但所记“都维那”人数、官职,少见如此碑丰富者。如翼城《创建岱岳庙记》、长子《唐虞庙重修记》等碑,仅记“都维那”“副维那”两种管事名称;黎城《路堡村重修圣源王庙碑》、芮城《重修东岳岱山庙碑》等所记“维那”人数众多,却无任何官职信息。

  在名单所列人物中,有官职者基本以家族为单位记载姓名、官职,如首两列“功德主”:“都功德主前石州权州康兴相,男前务官康晖,孙男康仲国。副功德主前孟门主簿刘鼎,男刘珦,孙刘思义、刘敬、刘应、刘演,重孙刘添添、朴朴、回回、永彩。”可见具体到某家族之中,又以长幼辈分划分前后次序,且仅收录男性成员。而山西元碑中亦有收录女性成员的情况,如曲沃《道教功德碑》、绛县《雕藏经主重修太阴寺碑》等碑中“功德主”部分,出现“妻”“夫人”“母”等字样。

  参与添置供具之事者,多为当地居民,姓氏明确、取名文雅。但偶见如上引刘鼎“重孙刘添添、朴朴、回回”,“立石副维那”高柔家中晚辈“男骡骡、偎偎”,此乃以俗字或当时出现的“回回”“偎偎”等族群名称作为儿童小名。另外,名单中还出现“孟门副使速来峦”,“速来峦”应为元代常见外来语译名“速来蛮”的讹写。此类名字的使用,体现出元朝民族交流带给山西吕梁地区基层社会的影响。

  名单所见官职中,首先是基层军事和行政官职。军事官职如“百户”“征行弹压”。百户为蒙古军队编制中的中下级长官,统辖百人队,“征行弹压”指征行千户中的弹压一职(陈高华等点校本:《元典章》卷九,第一册,中华书局、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87~288页)。这些官职均与千户制度密切相关。日本学者饭山知保曾关注《定襄金石考》所收《重修洪福寺碑》,其中亦有“功德主都维那题千户/百户者”等信息,他认为,“并不清楚它们隶属于怎样的组织”(饭山知保:《另一种士人金元时代的华北社会与科举制度》,浙江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249页)。而类比来看,此类千户、百户,应与参与香严寺佛事的军官身份类似。行政官职有“前石州权州”“前孟门权县”“前孟门擢县”“孟门县管民官兼诸军奥管”“西京大同县尉”等。其中带“前”字样者,皆为以往任职;带“权”“擢”等字样者,或表示行使代理职权。“管民官兼诸军奥管”一职,疑有讹写,应为“管民官兼诸军奥鲁”。此职即元朝地方最高级别行政官员——达鲁花赤。达鲁花赤兼管奥鲁,源于至元九年规定:“今拟各路、府、州、司、县达鲁花赤管民长官,不妨本职,兼诸军奥鲁。”(《元典章》卷一一,第一册,第382页)据《元典章》,县尉是从九品官,主管捕盗之事。此外,名单中还有“司吏、人吏、机察”等职名,前两种是配合基层长官的吏员,机察则多为地方自设,职责是抓捕盗贼。

  其次是“务官”“前务官”等职,如“方山务官”“前孟门务官”“石州孟门务大使、孟门副使、攒典”等例。所谓“务官”,指征收地方茶、盐、酒、醋等商品课税的院务官,属于元朝基层税务人员。名单中还出现“盐官”一职,也属此类。大使、副使是院务官的职衔,攒典则是吏员。

  再次是负责地方各类专门事务的“提领”“提控”官,如“太原路管莺鹞提领”“延安路阴阳提领”“铁匠提控”“散乐提控”“石州教方司提控”“医兽提控”等例。这些官职体现出鲜明的元代制度特色。元朝实行诸色户计制度,除民户外,还有打捕鹰房户、阴阳户、匠户、乐户等诸种类别。这些户种均设相应官职进行管理,上述诸“提领”“提控”,即地方基层各户种的管理者。另外,名单中还有一种列于“社长”“里正”之后的“提控”,如“社长逯仲贤、张环……里正刘亨、曹仲贤……提控宋汝良……”,疑为地方自设的管理职务。上述《重修洪福寺碑》亦有类似“提领”“提控”等职名,对比碑文信息和香严寺碑内容,也可将其归纳为管理诸色户计、地方自设两类情况。王锦萍注意到《纯阳万寿宫提点下院田地常住户记》所载常住户中多次出现“提领”,推断此职为常住户头目(王锦萍:《蒙古征服之后:13—17世纪华北地方社会秩序的变迁》,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版,第110页)。此职很可能是基层社会自设管理职务的例证。

  最后是“社长”“里正”和“乡老”等头衔。名单中除有官职者,还记“社长”“乡老”“里正”等名目,后有若干姓名,排序依据不明。社长、里正是负责基层民政的官员,职责各有侧重。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元朝正式设立社长一职,专管农事(《元典章》卷二三,第二册,第916~917页)。里正主要负责催办钱粮和杂泛差役等事。乡老之名源于《周礼》,二乡设一人,监督乡大夫行政,为顾问,无常职,后来主要负责基层社会的教化。名单中还有“大夫温彦”“马先生”等称号。前者即“乡大夫”,亦出自《周礼》,执掌一乡政教禁令。后者为“乡先生”,源于春秋战国时辞官归乡养老的卿大夫之称。总之,出现在元碑中的乡老、大夫、先生等称号,均与地方文教风化等事务紧密相关,也反映出当时的晋西基层社会所继承的中原文化传统。

  三

  根据《元史·地理志》,可知立碑时香严寺属于太原路总管府管理。《元史·地理志》记石州为下州,下辖离石、宁乡两县,故同碑可见“宁乡县北村”。孟门、方山后并入离石,故亦见“孟门县管民官兼诸军奥管”“孟门副使”“太原路石州孟门县巡检”等官职。第一通碑刻出现“方山法觉院”“方山福昌院”等寺院名,也是地缘相近的缘故。

  两通元碑中还有“延安南门□魂寺”“绥德州昌佛寺”等寺院名,与“延安路四门巡检使”“延安路阴阳提领”等官职名。除香严寺所在行政区、临近延安路等信息外,元碑中还有石州地区的若干村名。从清末《永宁州志》卷六《坊都》中,可以找到几处对应者:穆村,《永宁州志》记“杨家坪距城七十里……穆村八十里”;薛村,《永宁州志》记“薛村距城八十里”;长峪村,《永宁州志》记“长峪所长峪里距城九十里”;元藏村,疑为《永宁州志》中距城八十里的“园藏村”;贺遂村,根据当地方言读音,疑为《永宁州志》中距城一百一十里的“贺须村”。由此可见,吕梁地区的一些基层乡村名一直保留到清末。

  香严寺内两通元代碑刻直观展示出元朝中期当地社会的真实场景:在大一统王朝的稳定统治下,石州及临近地区的基层官员、百姓积极参与佛事活动,在碑文中留下了诸多历史信息。这一例子展示出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地方社会的日常生活图景,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进程中持续融合发展的生动证明。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13日 14版)

[ 责编:董大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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