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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6-06-30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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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记初心使命 奋进复兴征程

  作者:沈成飞(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鲜明提出了伟大建党精神并概括其深刻内涵。“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伟大建党精神所蕴含的实事求是的本质要求、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迎难而上的顽强斗志和为民造福的自觉担当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标尺与行动指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首要前提是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的认知问题,并将正确认知诉诸实践的检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以实践为基石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认为,一切思想、决策、政绩都必须立足客观现实,接受实践检验。这为党员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哲学依据,是正确看待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坚持真理、坚守理想”是伟大建党精神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新时代建党实践相结合的理论升华,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了思想根基。

  “坚持真理”要求尊重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摒弃主观臆断,实现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为此,领导干部必须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从思想根源上纠治片面化、短期化、形式化的认知弊端,将尊重规律和求真务实作为谋划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坚持科学决策,力戒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和盲目蛮干等错误行为。

  “坚守理想”要求党员干部涵养远大格局,辩证看待显绩与潜绩的内在统一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而是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在“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节点,党员干部更需秉持伟大建党精神、涵养远大格局,深刻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内在本质,实现“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的有机统一。

  二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鲜明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一论断明确了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共产党人的初心所在、使命所系。“践行初心、担当使命”是伟大建党精神的核心价值指向,是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的集中体现,构成政绩评判的刚性标准。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党的初心使命,决定了共产党人必须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治国理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这就从价值本源上划清了马克思主义为民政绩观与形形色色的利己主义政绩观的根本界限。

  “政绩为谁而树”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问题。中国共产党肩负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个人工作融入党和人民的长远事业之中,正确处理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辩证关系。百余年党史充分证明,只有传承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中国共产党才能确保施政方向不偏、根本立场不移,使为民初心深度融入政绩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改造世界的过程就是不断认识矛盾、解决矛盾的实践过程。社会发展始终充满复杂矛盾,任何事业都不可能一帆风顺。社会实践是改造客观世界的根本途径,畏惧矛盾、回避斗争、脱离实践终将一事无成。中国共产党人将“不怕牺牲、英勇斗争”确立为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底色,这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论和矛盾论同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的精神结晶。

  “不怕牺牲、英勇斗争”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政治品格的锤炼,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直面困难,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在攻坚克难中创造实绩。少数干部面对复杂矛盾推诿扯皮、面对急难任务避重就轻,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本质上是对中国共产党人政治品格的背离。理论与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在一线实践中磨砺斗争本领,运用唯物辩证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攻坚克难的行动自觉。

  

  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的内在统一,对党忠诚本质上就是对人民负责。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高度重视人民对权力的监督,指出缺乏人民监督的权力极易滋生官僚主义,进而发生权力异化。以人民民主制度约束权力、以人民监督机制规范权力,是永葆无产阶级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键所在。“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是伟大建党精神的品格,也是树立正确政绩观不可逾越的政治底线。

  一百多年的奋斗历程表明,中国共产党人创造的一切业绩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党忠诚”,就是要自觉服从发展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负人民”则是校准政绩观的价值底线、划定政绩追求的政治红线,也是检验“对党忠诚”成色的标尺,一切工作实绩最终都要交由人民来评判。二者共同确保党员干部对政绩观的正确践行,从根源上防止政治立场偏移和纪律底线失守。

  另外,将伟大建党精神蕴含的政治要求贯穿于干部考核的全过程,是锻造党员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及必然路径。一方面,优化考核体系,建立涵盖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多元综合评价体系,将群众满意度作为核心评判指标;另一方面,扎紧制度监督笼子,坚决杜绝虚假政绩,筑牢忠诚廉洁为民的政治防线。

  总之,伟大建党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程中的集中体现。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标尺、以党史经验为镜鉴,方能涵养党员干部的正确政绩观,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光明日报》(2026年06月30日 06版)

[ 责编:姜姝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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