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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葆君 张永冀(分别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副教授)
能源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问题。“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入实施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的具体目标。锚定这一目标,能源安全的内涵也随之发生系统性重构,评价能源安全的坐标系,正在从外部的、静态的资源占有,转向内部的、动态的系统治理能力。
能源体系如何影响能源安全观念
能源安全观念,本质上是能源系统与人类实践互动的产物,其演变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石油安全”时代(20世纪70至90年代),两次石油危机催生了现代意义上的能源安全概念,其核心是保障石油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的可承受性,本质上是一种以资源可获得性为核心的供给侧安全观;二是“多元能源安全”时代(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随着天然气贸易发展、电力市场化改革和可再生能源初步应用,亚太能源研究中心提出的“可获得性、可及性、可承受性、可接受性”(4A)框架成为评价能源安全主流标准,但这一框架本质上仍是对既定能源系统的静态评估;三是“转型中的能源安全”时代(21世纪初至今),能源安全从对“存量资源”的守护转向对“变量系统”的治理——安全的对象不再是静止的资源禀赋,而是一个持续演化的复杂系统。
“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实现这一目标,能源结构将发生重大转型,这意味着能源安全的主线,必须从对既定资源存量的静态评估,转向对一个持续演化的复杂系统的动态治理,其中包含着五个相互关联的转变。
一是从单一供应安全转到全链条安全。传统能源安全聚焦于化石能源的勘探、开采、运输和储备,其核心逻辑是确保“有油可用、有气可烧”。新型能源体系下,能源安全的关注点从上游资源扩展到全产业链。首先,在新能源时代,一度电的安全供应涉及更长的产业链条。从上游的多晶硅、稀土等关键矿产开采,到中游的光伏组件、风电设备、储能电池制造,再到下游的电网调度、储能设施运营,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安全的卡点。其次,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风电、光伏发电的间歇性和波动性特征,使得电力系统从传统的“源随荷动”(发电侧跟随用电侧需求调整)转变为“源网荷储”互动(发电、电网、用电、储能四方协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不再仅取决于燃料供应,还取决于天气预测准确性、储能响应速度、需求侧管理能力等多重因素。最后,全链条安全还体现在关键设备的制造能力上,能源安全必须将产业链供应链的自主可控纳入核心考量。
二是从资源禀赋依赖转向技术能力依赖。传统能源安全深受资源禀赋约束。比如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结构,决定了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基础地位,也决定了石油天然气的高对外依存度。在这种格局下,能源安全很大程度取决于有没有资源。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突破资源禀赋约束提供了机遇。面向新型能源体系,能源安全竞争,本质上是技术能力、产业能力、创新能力的竞争,而非简单的资源占有竞争。这一转变深刻改变了能源安全的逻辑:从被动适应资源禀赋,到主动通过技术创新拓展能源供给空间;从依赖地下的资源,到依赖天上的太阳、空中的风以及人类的智慧。同时,技术路径的强化也对能源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深化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程度、提升关键设备国产化水平以及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成为新型能源体系下支撑能源安全的重要基础。
三是从供应韧性转向系统韧性。传统能源安全强调供应韧性——通过战略储备、应急预案、备用产能等手段,应对可能出现的短期供应中断。新型能源体系下,系统韧性成为更关键的考量,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抗击极端事件的能力。风电、光伏发电高度依赖天气条件,极端天气不仅可能导致新能源出力骤降,还可能损坏设备、中断输电。构建具有良好韧性的能源系统,需要合理配置储能、可调节电源(如煤电、气电)。其次是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的能力。新型能源系统高度数字化、智能化,大量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新的安全风险,因而必须把能源系统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控制系统安全纳入能源安全整体框架。最后是应对转型过程中不确定性的能力。能源转型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技术路线选择、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机制设计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如何在旧能源加速退出与新能源尚未完全接力之间保持平衡,如何在追求绿色低碳与确保供应安全之间把握节奏,这些都考验着能源系统的韧性,要求我们建立更加智慧、更加灵活、更具冗余度的能源系统。
四是从能源独立转向能源自主。能源独立曾是许多国家追求的目标。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能源安全的实现方式正在从依托自给自足形成供给保障能力,转向在开放条件下提升能源自主能力。这一思路主要包含三层内涵:首先是产业链主导权。虽然新能源矿产仍需进口,但只要牢牢掌握了加工、制造、应用的核心技术和产业能力,依然能在全球产业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其次是定价权和话语权。传统能源时代,国际石油价格主要由欧美期货市场和国际石油公司主导。新能源时代,随着中国在光伏、风电、动力电池等领域建立起产业优势,中国企业在相关产品的定价中拥有更大话语权。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全国碳市场的建立,也在提升中国在能源定价中的影响力。最后是规则制定权。从碳排放核算方法到绿色电力认证标准,从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到国际能源合作机制,能源转型涉及大量标准、规则、机制的重构。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市场和制造国,应在规则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能源治理体系。
五是从短期应急转向长期可持续。传统能源安全侧重短期应急——建立石油储备、制定应急预案、协调临时增产等。新型能源安全更强调长期可持续性,主要体现在以下维度:其一,环境维度。化石能源的过度消费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和气候风险,这本身就构成对长期能源安全的威胁。如果不能实现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环境承载力将成为能源发展的硬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是要削弱能源安全,而是要实现更高水平的能源安全——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可以长期持续的能源安全。其二,资源维度。化石能源是不可再生的,即便技术进步可以提高采收率、发现新的储量,但终究是有限的。而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理论上是取之不尽的。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新型能源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源枯竭的忧虑,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其三,经济维度。化石能源价格受国际市场波动影响大,而可再生能源获取阳光、风能等自然资源不产生原料费用,成本主要集中在设备初始投资。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扩大,风光发电成本已显著下降,甚至许多地区已低于化石能源发电成本。长期看,新能源的经济性将持续提升,有助于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提高经济安全性。因此,绿色低碳发展不是能源安全的对立面,而是实现更高水平能源安全的必由之路,只有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才能从根本上摆脱传统能源束缚,实现能源的本质安全。
新型能源体系下的安全风险识别及应对
传统能源安全框架下的风险主要来自系统外部——地缘政治动荡、运输通道受阻、价格剧烈波动,其应对逻辑相对简单:储备越多、来源越多元,安全边际就越大。新型能源体系下,风险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风险更多源于系统自身的结构性特征而非外部冲击,这意味着传统以囤积为主要方式的安全观已难以单独奏效,必须转向“识别—监测—治理”相结合的动态安全观。这一转变集中体现在转型进程、产业链、运行三个层面,每一层面有其独特的风险生成机制,也对应着不同的保障路径。
转型进程层面的节奏错配风险。能源转型是一个新旧能源此消彼长的动态过程:传统能源退出过快,新能源接续不上会造成供应缺口;退出过慢,则会锁定高碳路径、错失转型窗口。这类风险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某一时点的资源短缺,而是退出曲线与接续曲线在时间维度上能否匹配的问题,无法靠增加储备化解,只能靠退出与新建两个进程的动态校准来管理。《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要求2030年迎峰度夏度冬晚高峰风电光伏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就是为“新能源顶得上”设定了硬性时间表。保障这一层面的安全,核心是建立以晚高峰、迎峰度夏度冬等关键时段为锚点的转型节奏校核机制:一方面,对传统能源的退出设置弹性区间而非刚性时间表,根据新能源实际接续能力动态调整存量煤电、气电的退出节奏,保留必要的应急调节能力;另一方面,对新能源的建设进度实行可靠出力而非装机容量考核,避免“重装机、轻出力”导致的名义产能与实际保供能力脱节。
产业链层面的自主可控风险。新能源电力的安全供应涉及远比传统能源更长的链条——从上游关键矿产开采,到中游装备制造,再到下游电网调度和储能运营,任一环节受制于人都可能演变为卡脖子风险。这类风险具有隐蔽性:平时不易察觉,一旦某环节被限制,风险会沿链条迅速传导,且传导速度往往快于传统能源供应中断的传导速度,因为新能源产业链的专业化分工程度更高、可替代节点更少。产业链风险考验的不是有没有产业,而是每一环节是否自主可控。保障产业链安全,需要从“点”的补短板转向“链”的系统治理:对稀土、锂、镍钴等关键矿产建立分级分类的供应链风险清单,区分“完全可控”“部分依赖”“高度依赖”三类环节,分类施策应对风险;推动核心装备制造环节的多元化布局,避免单一技术路线、单一供应商造成的系统性脆弱风险;建立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常态化监测机制,将断供风险从事后应对前移到事前预警。
运行层面的新能源出力不确定风险。风电、光伏出力高度依赖天气条件,即便产业链自主可控、转型节奏得当,一场极端天气仍可能导致新能源有效出力骤降。这类风险的特殊性在于其高频性与常态化——它不像地缘政治冲击那样是小概率事件,而是新型电力系统必须长期面对、反复应对的常规扰动。应对方式则是从增加储备转向提升系统调节和预测能力。《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首次明确风电光伏平均置信出力、可靠顶峰发电能力等指标,就是以可量化、可考核的评价标准判断新型能源能够为电力系统提供多少可靠出力。保障运行层面的安全,关键在于构建“预测—调节—备用”三位一体的能力体系:提升气象预测与新能源出力预测的精度和时效性,为系统调度提供更早的决策窗口;加快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可调节负荷等灵活性资源建设,提高系统对出力波动的吸纳能力;同时保留必要的煤电、气电作为应急备用,在极端场景下兜底,而非追求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完全替代。
总之,新型能源体系的构建,不仅是能源结构的一次深刻变革,更是能源安全观念的一次系统性重塑。面向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这一目标,能源安全的保障方式必须相应升级:既要通过技术突破和产业布局,把新能源资源禀赋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供给能力和产业优势,也要正视转型进程中新旧能源接续、产业链关键环节、系统实时运行等多重不确定性,用更精准的监测预警、更灵活的调节能力、更自主可控的产业链去应对风险。归根到底,新型能源体系下的能源安全,是要在开放合作与自主创新并重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能够自我感知、自我调节、持续演化的现代能源安全治理体系。
《光明日报》(2026年08月18日 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