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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显示:
我国有效遏制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光明日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袁于飞)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极具潜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近日在北京发布《中国电子商务知识产权发展研究报告(2019)》。报告指出,国内主流电子商务平台已制定并发展了一套完整的平台规则体系,各主流平台管理者通过信用评价体系、违规处罚体系、技术数据应用等方式实现平台有效调控和管理,实现了平台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的高效运转,有效遏制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
“通过构建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加强保护,这是我国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治理的变革方向,也是治理亮点。”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说,例如,长三角和泛珠三角13省(区、市)已建立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并依托电商平台的网络交易大数据共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韩秀成介绍,以阿里巴巴为例,其开发的全球首个电商+权利人共建体系——“权利人共建平台”正式上线,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阿里巴巴创设了大众评审机制,目前,参与到大众评审机制的会员将近500万人,累计完成超过1亿次纠纷判定。
韩秀成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选取了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主流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作为分析样本。研究显示,各大电商还通过不断加大打假防假技术研发和应用投入力度加强保护,比如将语义情感分析、商家全景视图、直播防控体系等新技术应用于知识产权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副司长曹红英介绍,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在浙江指导设立中国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协作调度中心,推动地方知识产权局与电商平台深度合作,目前参与协作调度的省份已达25个;开展重点区域电子商务领域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2018年共办理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假冒案件33025件,同比增长66.4%。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15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