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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的民生理念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3-10-14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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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潘定武(黄山学院教授)

  戴震(1724—1777)是乾嘉时期著名学者,思想家。他秉持“国之本莫重于民”(《送巡抚毕公归西安序》)的认识,始终不忘解民之蔽、为民富民,尤其呼吁统治者应当“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在清代中期,戴震深刻的民生理念尤为难能可贵。

  努力解蔽为民生

  戴震出生于徽州休宁隆阜的一介小布商家庭,家境虽然贫寒,父亲戴弁却能热心公益。因为家贫,戴震只能入读义塾,十八岁又不得不随父行商东南赣、闽之地,尔后数十年,为了生计更是南北奔波。正是这种家庭环境和人生经历,使戴震不但习知民生疾苦,而且由衷地关注民瘼。

  戴震的民生理念首先体现为努力为民启智解蔽。戴震自叙“自十七岁有志闻道”,闻道的目的,则在于究明“古今治乱之源”(《与段玉裁札》),探索真正合于百姓人伦日用的义理。本此,戴震在刻苦自学和转益多师中不断增长学识、历练思想,在努力去己之蔽的同时,也不断解人之蔽。戴震认为:“自非圣人,鲜能无蔽。”凡人皆有蔽,只是深浅不同而已。解蔽的途径,唯有学习:“惟学可以增益其不足而进于智。”(《孟子字义疏证》卷上)在学习中努力做到“不以人蔽己,不以己自蔽”(《答郑丈用牧书》)。不但要不为他人似是而非的错误所迷惑,而且要不断地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前者已属不易,后者则更可贵。这正是戴震严谨求是精神的最好体现。

  传统的中国最缺乏为民解蔽之人。戴震自幼志在闻道,且“抱经世之才,其论治以富民为本”(洪榜《戴先生行状》)。在他看来,富民的前提必在解民之蔽;解蔽之道,又唯有加强教育、不断学习。戴震甚至认为:“虽古今不乏下愚,而其精爽几与物等者,亦究异于物,无不可移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中)即便下愚之人,只要不断学习,智慧日充,也能“虽愚必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对“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的圣训的勇敢超越。

  在戴震看来,教育的目的不但在于启智,更在于提升道德修养。戴震反对理欲二分,强调理欲合一,认为合理的欲望即是天理,而欲望也需要节制。节制欲望,则需要明德修身。如同形体长大离不开饮食一样,德行的完善则依赖于学问。不断进学修德,则使“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孟子字义疏证》卷下)。

  考察戴震的教育观,有两点最可注意:一是认为凡民众均可以而且必须通过教育得以启智解蔽,二是视明德修身与日用饮食一样,为“民赖以生”的内在之需,将德育置于尤为重要的位置。在这种高度重视通过教育以提高心智修养的教育观中,鲜明体现了对民生的关切。

  修志以经世利民

  志在闻道的戴震,治学以文字考据为基点,广泛关注典章制度、天文地理、数理历算等关乎国计民生的内容。在修纂《直隶河渠书》和《汾州府志》等地志著作中,更渗透了戴震经世利民的民生理念。

  乾隆三十三年(1768),戴震应直隶总督之邀,参与修纂《直隶河渠书》。戴震充分利用相关成果和自身对水地的深入研究,在学者赵一清等纂修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使《直隶河渠书》成为内容更加准确有序,也更便于水利和民生的有用之书。

  自乾隆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1769—1771),戴震应山西布政使朱珪邀请,在山西先后编纂了《汾州府志》《寿阳县志》等多部方志。在《汾州府志》等修纂中,突出体现了戴震严谨求是精神和务求切于民用的原则。戴震摒弃荒诞不经和不切实际、徒求形式的内容,调整体例,使布局务求合理。编纂过程中,特重“古今因革,山川形势,政之体要,民之利病”,以使“志中之事,地事观事存焉,求其切民用,达治道也”(《汾州府志序》)。在《寿阳县志序》中,戴震又声言:“一州一县咸各有志,俾沿革山川见历代史者,于此可稽。因以近察政之体要,民之利病,故非通古今,明吏治,则撰次概不足观。”可见戴震在修志中,始终将考察“民之利病”放在极重要的位置。戴震绝非将方志视为仅具史料意义的地方史乘,而是将其视为经世济民的用世之书,更将修志视为关乎国计、利于民生的要事。这种可贵的修志理论中,体现了戴震重要的民生理念。

  体情遂欲著《疏证》

  戴震先后著有《原善》《绪言》《孟子字义疏证》等哲学著作,而以《疏证》最为重要,也最能突显戴震“体民之情、遂民之欲”的民生理念。戴震自称:“仆生平论述最大者,为《孟子字义疏证》一书,此正人心之要。”(《与段玉裁札》)《疏证》显示了戴震对民众生养之道的深刻体认和对民众合理欲望的热切关注。他认为,天理、人欲绝非对立,合理的人欲即是天理,统治者必须“体民之情、遂民之欲”。

  在戴震看来,仁者应该能够推己及人、以情絜情,遵行平恕之道,具有生生之德:“仁者,生生之德也;‘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无非人道所以生生者。一人遂其生,推之而与天下共遂其生,仁也。”(《孟子字义疏证》卷下)。然而,“今之治人者,视古贤圣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多出于鄙细隐曲,不措诸意,不足为怪;而及其责以理也,不难举旷世之高节,著于义而罪之……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这就是戴震深刻揭露的“后儒以理杀人”(《与某书》)。这种满口“天理”而无视民生疾苦之辈的最可怕之处,无疑在于“其绳以理严于商韩之法,故学成而民情不知。天下自此多迂儒,及其责民也,民莫能辩,彼方自以为理得,而天下受其害者众也”(《与某书》)。“彼方自以为理得,而天下受其害者众”,看似只是不自知的无意之过,实则是对民生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是深受“存天理、灭人欲”思想毒害而习非成是的表现。所以戴震强调:“今人无论正邪,尽以意见误名之曰理,而祸斯民,故《疏证》不得不作。”(《与段玉裁札》)因此,不仅普通民众需要解蔽,知识阶层同样需要解蔽。从这个意义上说,《孟子字义疏证》不仅是戴震民生理念的结晶,也是其忧患精神的结晶。

  戴震一生,“治学不为媚时语,独寻真知启后人”(楚图南题戴震纪念馆语),坎坷困顿之中,始终以天下为己任;严酷的专制之下,毅然为民解蔽、维护民生。这无疑是真正的学者、知识精英应该具有的思想情怀。

  约一百年前,梁启超等学人高度推崇戴震为“前清学者第一人”,其思想“为中国文化转一新方向”。戴震的民生理念承续先儒,更融入自身的深刻思考,具有独特的思想价值。戴震的民生理念是其哲学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闪光因子。发掘戴震民生理念的丰富内涵,可以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也彰显了文化自信。

  《光明日报》(2023年10月14日 11版)

[ 责编:孙宗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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