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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07-02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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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记者 杨舒 光明日报通讯员 孙闻阳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事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7月1日,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对于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是矿产资源法时隔29年后的首次大修,是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魏莉华表示。

  魏莉华介绍,新矿产资源法修改顺利完成,在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方面赢得社会各界广泛共识。同时,新矿产资源法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在指导思想和制度安排方面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统筹开发与保护的理念、市场配置资源的理念、物权保护和平等保护的理念、谁开采谁修复的理念。

  此外,新矿产资源法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矿政管理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矿业用地、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征收土地、探采“直通车”、油气探采合一、矿业权收回补偿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例如,新矿产资源法贯彻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的要求,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矿产资源管理全过程,首次在国家层面立法中设立专章,建立全面系统的矿区生态修复制度,为系统性重构矿区生态修复治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新矿产资源法第七条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地质调查制度,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等提供基础地质资料。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将基础性地质调查从部门职责升级为国家义务,实现了法律定位的跃升,标志着我国基础性地质工作从分散的项目管理向系统的制度保障转变,为长期性地质调查提供了稳定的政策环境。同时,新矿产资源法第三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基础性地质调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重点成矿区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这一修订首次以法律条文确立构建了“中央统筹、省级发力、市县补充”的三级协同地质调查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适应矿产资源开发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充分总结矿业权出让等改革实践经验,突出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目标,聚焦矿产资源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矿业发展规律,确保制度设计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情况,对于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资源支撑,意义重大。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将贯彻实施好新矿产资源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魏莉华强调。

  法律的效力体现在执行过程中。据了解,自然资源部正在加快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的起草进程。目前,该条例送审稿已按立法程序提交至国务院,并正由司法部进行立法审查。此外,自然资源部还对涉及矿产资源管理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按照“应废尽废、应改尽改”的原则,提出相应的清理建议。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新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区生态修复制度落地落实,该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指南》。

  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落实新矿产资源法关于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制定矿产资源亚矿种目录和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要求,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该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则透露,在矿业权管理方面,该部重点开展矿业权登记制度和勘查开采许可制度建设,持续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具体包括:建立矿业权登记制度,创设矿业权登记簿,突出矿业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强化权利保护;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制度,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出让合同管理制度,制定矿业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

  (光明日报北京7月1日电)

  《光明日报》(2025年07月02日 10版)

[ 责编:姜姝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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