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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7月10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等4部门9日联合印发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确保2025年底每个省份至少有2家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能提供新增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及治疗康复服务。该目录将于2025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组织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与职业病诊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着重掌握调整内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以及相关防治知识。按照修订后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大纲(2025年版)》,尽快组织本辖区内相关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诊断医师培训,特别是诊断与鉴别诊断、职业禁忌证判定、疑似职业病界定等技术要点,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书写格式、职业病报告等具体要求。
在提升诊疗能力方面,各地要依托本辖区诊疗康复实力强的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专家库,建立健全专家会诊或会商机制,确保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公正、科学、准确。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分别作为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与鉴定的技术支撑单位,与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共同承担对地方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通知要求,卫生健康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信息、职业病病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信息,与疾控部门交换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控与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等信息。
《光明日报》(2025年07月11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