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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论坛】
作者:李国平(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
近期,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明确了城市更新作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方法。
城市更新,其本质和宗旨是围绕人的需求及变化做文章。它不仅是物理空间的改造,更是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多维系统的协同再生;它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以往“摊大饼”式的城市扩张模式已难以为继,城市必须通过存量优化和功能提升来实现内涵式增长。如何聚焦群众诉求、加大多元主体协同、强化评估改进,进而积极、有序、有效和系统地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成为当前城市更新过程中关注的重点。
构建“诉求收集—分析研判—靶向施策”的闭环体系。依托城市政务或服务大数据平台,分类梳理形成“民生诉求清单”与“城市问题清单”,为后续更新项目提供精准目标,既避免“盲目改造”“重复施工”,又确保每一项举措都直击群众“急难愁盼”。例如,北京将“接诉即办”机制与城市更新深度融合,通过12345热线全天候接收居民关于“老旧小区电梯加装难”“停车位不足”等日常诉求,精准确定居民对于社区城市更新的核心需求与迫切程度,据此制定社区城市更新方案并实施。推进城市更新,要以居民需求为目标,紧扣城市总体规划的战略导向,科学制定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精准划定更新单元范围,明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任务。尤为关键的是,将历史文化保护红线、生态修复指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等核心目标纳入刚性约束,推动城市更新方案从“标准化复制”向“个性化定制”升级。
明确政府、企业、居民三方权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生态。政府作为“引导者”,通过制定规划、出台容积率奖励、税费减免、简化审批等政策包,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更新。企业作为“实施者”,在追求合理收益的同时融入社会责任。居民作为“参与者”,通过“居民议事会”“楼栋长监督制”等机制深度介入。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需始终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更新的成效最终体现在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更新不能只是物质的、技术的,更应是人文的、包容的。例如,成都、苏州等地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不仅更新水电气管网、加装电梯,还注重保留原有社区格局和邻里关系,使改造后的社区既“好看”更“好住”,真正体现了更新为民的价值导向。此外,还需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传统与创新、硬件与软件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效益的多元统一。比如,上海杨浦滨江在完善交通路网、商业配套等基础功能的同时,通过活化工业遗存,将曾经的“工业锈带”转变为融文化、休闲、创新于一体的“生活秀带”,既保留了城市历史记忆,又注入了新发展动能,同时增设了社区议事厅、口袋公园等公共空间,使城市空间既“好用”又有“温度”。
强化评估改进,是实现动态提升与长效发展的重要环节。完善全周期、多维度的城市更新评估体系,推行“过程评估+结果评估”双机制。过程评估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介入,通过实地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重点监督项目是否偏离预期目标,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发出预警并督促整改,避免“重建设轻实效”问题发生。结果评估结合“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机制,引入社会满意度调查,通过入户访谈、线上测评等方式,既考核“投资额”“改造面积”等硬指标,更关注“居民幸福感”“文化传承度”等软成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实践—评估—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如北京“疏整促”专项行动中通过“腾笼换鸟”优化空间结构,深入提炼其制度设计、实施路径和协同机制,形成可复制的操作指南在更大范围推广。针对评估中反复出现的同质化改造、短期政绩导向等问题,从制度层面构建刚性约束,防止“千城一面”,推动城市更新从单一的“项目式改造”向全域统筹的“系统性治理”跃升。
城市更新不仅关乎城市面貌的改变,更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它考验着一座城市的远见、定力与温度。只有坚持人民至上、文化传承、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才能真正通过城市更新建设出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
《光明日报》(2025年08月26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