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文化评析】
作者:吴 灿(中南大学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日,《湖南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草案·一审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广泛关注。目前,湖南省拥有704个中国传统村落,总量位居全国第三。以立法形式破解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的难题,不仅是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一份庄严承诺,更是在乡村全面振兴的宏大叙事中赓续乡土文化根脉的一条崭新路径。
传统村落是中华文明绵延发展的活态载体,保留着大量历史文化信息。保护好这份珍贵的遗产,不仅是守护一份遗存,更是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存智慧。我国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落只有8155个,这些为数不多的传统村落,存在着保护不力、活化不足、开发异化等问题,分散的政策引导已显乏力。如何让承载着厚重历史记忆与文化基因的传统村落在现代化浪潮中不仅“活下来”,而且“活得好”,并焕发持久的生命力,是当前更具普遍性的时代课题。
因此,《草案》提出了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等原则,通过整体性保护传统村落的选址格局、山水环境及生产生活方式,鼓励非遗活态保护、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历史文化价值与现代生活的深度交融,这些都折射出当下对于传统村落这类活态文化遗产保护范式的深刻转变。《草案》还针对如何处理好村民居住需求与保护村落风貌的关系等给予规定,既保障了传统村落原住村民的发展权,又避免了博物馆化的“冷冻式”保护,彰显出保护依靠人民、成果惠及人民的治理智慧。
法律能否最终落地见效,如何实施是关键。可以尝试探索科学化管控风貌,建立分级保护机制。将传统村落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协调区和环境影响区等,既明确不同区域的建设标准,又允许村民根据生产生活的意愿适度改造基础设施。例如,核心保护区内的传统建筑严禁拆除重建,风貌协调区允许村民在保持房屋高度体量、立面材质等风格统一的前提下,优化通风采光等内部功能,避免将“修旧如旧”变成“返老还童”,破坏了建筑的原本特征。
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还得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让资金来源多元化,实现“输血”与“造血”并重是可资借鉴的举措。省级财政应设立专项基金,重点支持传统村落的历史环境修复与基础设施完善。尝试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模式,吸引一些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参与传统村落的活化利用,打造当地的文旅IP,在“以用促保”的基础上夯实物质保障。
在具体管理上,数字化技术的应用为村落保护提供了助力。运用三维扫描、无人机航拍等技术,为传统建筑建立数字档案库,可实时监测梁柱病害、墙体裂缝等隐患。例如,北京市门头沟区建立“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数字平台”,通过无人机倾斜摄影、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全方位采集数据,以数字形式为遗存保护赋能。此外,还可推广智慧旅游系统,通过VR全景展示、短视频传播等方式,提升传统村落知名度,通过“智慧旅游+全民宣传”模式,让传统村落在社交媒体上出圈,带动民宿、文创产品发展。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尊重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合理诉求,又要引导专家、社会组织参与决策。建立由村民代表、规划师、非遗传承人组成的保护委员会,共同制定“一村一策”的活化方案,在乡村全面振兴的画卷上勾勒出一条“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弧线。
在传统村落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农耕时代鸡犬相闻、小桥流水这类风景的延续,更是一个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的文化自觉。期待《草案》完善后尽快落地生根,让沉睡的传统村落重焕生机,真正成为承载文化根脉、滋养乡村全面振兴的活态遗产。
《光明日报》(2025年09月19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