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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惠茹,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国际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在全球治理走到十字路口的关键时刻,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郑重提出全球治理倡议,为破解治理赤字、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指明方向。
全球人权治理是全球治理题中应有之义。日前,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0届会议上,中方代表近80国作共同发言,呼吁各方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完善全球人权治理。这不仅深度契合全球治理倡议,而且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期盼。中国作为全球治理体系的维护者、建设者和贡献者,致力于促进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奉行主权平等 遵守国际法治
主权平等是全球治理的首要前提。主权平等原则作为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根本保障,为各国围绕各项事务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奠定了基础。在霸权主义、强权政治逆流涌动的当下,重申主权平等原则是维护国际秩序稳定、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的迫切需要。奉行主权平等原则,意味着推动各国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确保各国在全球治理进程中平等参与、平等决策、平等受益。中国始终践行主权平等,尊重各国主权及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的权利,反对少数国家包揽国际事务、主宰他国命运、垄断发展权利,充分听取发展中国家的意见,提升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和正当权益。
国际法治是全球治理的根本保障。国际法治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规范和引导国家行为、解决国际争端、促进国际合作的制度化保障,为各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和道义性话语。在联合国成立80周年之际,国际法治面临严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危机,单边主义、霸权主义行径对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秩序造成严重冲击,人权议题的政治化、工具化、武器化严重侵蚀国际人权法根基。在此背景下,遵守国际法治不仅是中国维护国际良法善治、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更是基于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是非观、义利观作出的自觉行动。中国始终践行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加入了几乎所有普遍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和600多项国际公约及修正案,坚定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彰显了中国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体系的使命担当。
践行多边主义 加强国际合作
多边主义是全球治理的基本路径。多边主义是各国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时代的理性抉择,也是各国共同应对挑战、实现合作共赢的基本路径和现实需要。真正的多边主义蕴含着开放包容、协商合作、与时俱进等精神。然而,多边主义与单边主义的较量从未停止,“退群毁约”“脱钩断链”“小院高墙”等对多边主义国际秩序造成严峻挑战,以“小圈子”“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等为包装的伪多边主义对真正的多边主义带来严重冲击。中国是多边主义坚定的践行者、推动者、引领者,通过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起创办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设立丝路基金等深化多边经贸合作,通过创新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深化发展中国家的合作机制,通过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将多边主义理念具体化和时代化。
中国主张加强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各国人权交流合作,通过多边主义和国际合作来推动全球人权发展。中国是世界人权发展最早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之一,为联合国的成立、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确立、《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以及两项国际人权公约的制定作出卓越贡献。中国是世界上唯一持续制定和实施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主要大国,先后批准或加入包括6项联合国核心人权条约在内的29项国际人权文书,切实履行国际人权条约义务。中国深入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工作,顺利完成第四轮国别人权审议。中国六度担任人权理事会成员,是当选次数最多的国家之一,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组织建立了人权对话或磋商机制。在国际舞台上,中国携手各方积极推动国际人权议程设置,特别是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提出改革倡议,提升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人权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全球人权治理向更加公平、包容、有效的方向发展注入动力。
倡导以人为本 注重行动导向
以人为本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取向。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发展理念,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等思想同中国人权发展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以人为本、天下大同、仁爱等思想相结合。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中国走出了一条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为主要特征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新时代以来,人权法治保障不断加强,尊重和保障人权覆盖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开启了我国人权法治化保障的新时代。
行动导向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原则。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注重从实践出发、用实效检验,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充分、真实具体、有效管用的人权。在根本目标上,不将抽象的人权作为终极目的,而是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道路选择上,反对照搬外国模式,而是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走适合本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实现路径上,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统筹协调推进各项人权。在检验标准上,强调将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作为检验人权是否实现的最重要标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以脚踏实地的实践性,推动国内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开辟了发展中国家依靠本国资源和力量发展人权的新道路,为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光明日报》(2025年10月02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