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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与名学的纠葛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11-01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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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何永军(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先秦名学肇始于“周文崩解、名实相怨”(《管子·宙合》)的春秋战国时代,其以辨名实、究事理为旨趣而自成一派。自邓析“两可之说”,惠施“历物十事”,至公孙龙“白马非马”,名家诸子以思辨建构了中国早期逻辑学之雏形。关于韩非与名学的关系,学界向有歧见:冯友兰、劳思光等人主“压制说”,谓其阻碍名学;王汎森等人主“吸收说”,称其借鉴名理。然稽考战国晚期政情与韩非思想肌理,以“阻碍/促进”二元框架绳之名法关系,实难尽揭其思想底蕴。笔者认为,韩非于名学实呈“破”“立”交织之复杂图景:既斥名家诡辩以澄明法治逻辑,又潜收名学概念分析法,化为君主集权下的治理工具。此一理论张力,既源于战国末思想整合之时代诉求,也彰显了法家对诸子学术的创造性转化。

  在韩非之前,名家已成众矢之的。道家忧其析道离朴,儒家患其乱名害礼,墨法斥其空谈废事。韩非步前贤之后尘,对名家也进行了严厉地批判。其视名家为国之五种蛀虫之一(《五蠹》),痛斥其“虚辞辩说”为“无用之辩”(《外储说左上》)。盖其论“坚白”“无厚”,虽极思辨之能事,然“旷于实”,于当世富国强兵、耕战实务毫无裨益(《八说》),徒然“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五蠹》),以使“宪令之法息”(《问辩》)。韩非尤忧名家的辩论致社会价值颠倒。人主“听虚声而礼之”,尊崇所谓“辩智之士”,“语曲牟知”(《六反》)之徒以其智巧获誉,必然会淆乱以耕战实效为核心的赏罚体系,实乃“亡国之风”(《八奸》)。在韩非看来,最可惧者,名家辩士之智巧言辞,易沦为权臣惯用的奸术,惑乱君心,“施属虚辞以坏其主”(《八奸》),实为劫持君权之凶器。韩非此般对名家的拒斥,根植于其极端功利主义与君本主义之政治立场。名家之纯粹思辨、对语言逻辑独立性的追求及其相对主义倾向,在韩非眼中:一则脱离耕战现实;二则淆乱是非,动摇法令的权威性;三则为权臣对抗君权提供武器;四则败坏社会风气。故其向往的明主之国,必以法令与实用功效为圭臬,禁绝一切“无用”“无利”“不轨于法令”(《问辩》)之思辨。在法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言谈者必轨于法”(《五蠹》)的理想王国里,名家是没有位置和生存空间的。

  然韩非之卓越,非仅在于破,更在于其立——对名学核心方法论之工具性吸纳和创造性转化。虽然其斥责名家社会角色及思辨主题,但是韩非却萃取名家关于名实关系之精密考究与逻辑分析之道,将其从哲学玄思与伦理窠臼中剥离出来,锻造成服务于君主集权和法治的实用工具。

  韩非继承了名家“循名责实”的思想,并对其进行了革命性重塑。在《奸劫弑臣》篇中,韩非明确提出:“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其扬弃孔子“正名”复礼、荀子“明贵贱”之伦理内核,将其彻底工具化为君主驾驭臣僚的核心权术——“形名参同”(《主道》)。其要义在于“君操其名,臣效其形”(《扬权》)。君主掌握规则、职责、法令(即“名”);臣子负责执行,产生行为与结果(“形或实”)。具体来讲,就是“审合刑名”,课其功实,“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二柄》)如此的终极目的是使君主“无为”驭天下(“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归之其情”《主道》)。名家对概念清晰性、一致性之追求,在韩非这里演变为君主对统治术操作精度之苛求。

  韩非深谙名家的逻辑方法,并将其用来强化和辅助法治。韩非主张“法莫如显”,要求法律条文(名)清晰、明确、无歧义,让老百姓都能看懂,“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难三》)。其对法律语言精确性之苛求,暗合名家对概念界定严密性之重视,旨在使“名”(法条)准确指称规范“实”(行为),达致“名正物定,名倚物徙”(《扬权》)之效,避免执法和司法的混乱。尤为可贵的是,韩非在吸取名家学说的基础之上前无古人地提炼出了“矛盾”一词,其以“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难一》)之逻辑铁律,驳斥了儒家个别教义的荒谬性,强调法治相较于德治具有现实合理性。韩非对形式逻辑矛盾律的熟练运用,使其成为中国古代形式逻辑实用化探索的一个高峰。

  韩非对名学方法之工具化吸收,都贯穿于他关于具体政治制度之设计与帝国日常运作的构想蓝图中。在官职爵禄上,韩非力主“官贤者量其能,赋禄者称其功”(《八奸》),官职(名)须与才能(实)匹配,俸禄(名)须与功劳(实)相符。痛批现实中“不课贤不肖,不论有功劳”(《八奸》),导致买官鬻爵、赏罚无度。其强调唯名实相符方能有效激励耕战,实现富国强兵之目的。在司法领域,韩非主张严格依据法律条文(名)判定行为(实)之性质来作出相应的裁决,力避主观臆断,将司法的客观性与可预期性作为追求的目标。

  韩非对名学“既破又立”的治学运思,在先秦至秦汉的思想和制度转型中意义深远。其既峻斥名家纯粹逻辑思辨为“无用之辩”,将思想重心从玄思转向现实制度构建;又批判性地继承名学“循名责实”的方法论,将名实论与逻辑精髓锻造成君主集权的实用工具——以“形名参同”驭臣、“审合刑名”治奸,使名学理性基因以工具化、制度化形式植入官僚行政体系,奠定了传统官僚文化的深层理性基础。这种双维观照充满张力,一方面终结了名学纯粹思辨传统,加速其学派的衰落;另一方面将概念清晰、逻辑严密的理性追求,转化为帝国治理中精密的制度设计机制,推动战国名辩玄思向帝制法治实践的历史性转变。韩非对名学“破立之间”的独特贡献,是理解先秦思想融合与中国帝制时代政法传统形成的要津。而其所蕴含的“名实相契”治理智慧,对当代制度建设中理性执法与司法仍具有借鉴意义。

  《光明日报》(2025年11月01日 11版)

[ 责编:李卓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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