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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名用美字——汉语名称与汉字选用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4-06-30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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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字与民俗】

  作者:孙 倩(南开大学文学院讲师)

  在文人信札中,常见“贤棣”的写法,而非熟悉的“贤弟”,这源于《诗·小雅·常棣》“常棣之华,鄂不[①][①]。凡今之人,莫如兄弟”的典故。《常棣》诗旨称颂兄弟友爱,于是人们将“弟”改为“棣”,以达到雅致化表达的效果。在《红楼梦》中,可以从贾府“四春”的名字中读出“原应叹息”的悲悯,也可以从单聘仁(与“善骗人”音近)、卜固修(与“不顾羞”音近)等名称中体会曹雪芹对所谓清客相公的辛辣讽刺。再如,贾府第一代先祖名为贾源、贾演,是“光荣”“安宁”的创建者。“源”义为源头,“演”是“繁衍”之“衍”的谐声。到第二代贾代善、贾代化则已“嬗”“化”得平庸了。以上所举各例都属于汉语名称的命名与用字问题,其既受到语言文字规律的影响,也受到民俗文化因素的制约。

嘉名用美字——汉语名称与汉字选用

  汉语名称的音义对用字的影响

  汉字的主要功能是记录汉语,汉语名称的音和义往往对汉字选用产生影响。例如,北方有很多“×各庄”“×各疃”之类的地名,“×”多为当地大姓,“各”字其实是个方言记音字,本字当为“家”。“家”在方言中保留的古音读法与“各”相近,地名用字因此改用“各”,多见京津冀鲁等地。

  又如,菜名“木须肉”本作“木樨肉”,“木樨”原义为桂花,《红楼梦》第八十七回:“黛玉道:‘好像木樨香。’探春笑道:‘林姐姐终不脱南边人的话。这大九月里的,哪里还有桂花呢?’”“木樨”在菜名中用来指炒鸡蛋,由于语流音变的作用,“樨”的发音受前字“木”同化逐步变为“xū”,菜名用字也随之改换为“须”。

  实际上,汉语名称的意义对用字选择的影响更为普遍,特别是不同义符的选择往往能揭示器物功能、形状、类别、材质等不同属性。如果用字者着眼不同属性,就可能会选用不同的汉字来记录器物的名称。

  例如,杯、盘是盛水或食物的器皿,着眼功能属性可以选用从“皿”的“盃([②])”或“盘(盤)”;着眼木制材料,可以选用从“木”的“杯(桮)”或“槃”。如果器物属性发生变化,名称用字也可能变化。如,古代的炮最早指用机械发射石头的投石机,所以用字多作从“石”的“礮”或“砲”;火药发明后,改用火药发射铁弹丸,投石机演变成火炮,器名用字也多用从火的“炮”字。这些都属于异体字。对异体字的选择使用除了着眼属性外,人们更倾向于选形义之间理据更强的字,以便更好理解词义。如南方地名中“氹”与“凼”是一组异体字,各类规范词典或字表一般都取“凼”而弃“氹”,主要因为“凼”字从“凵”从“水”的字形结构与表水坑的词义联系更为紧密。

  在翻译外来词的过程中,译者也不断追求形义的统一,强化字形与词义之间的理据联系。如佛教词“魔”从梵语对译而来,最早多写作“磨”或“摩”,敦煌吐鲁番写本中出现“魔”字,到梁武帝前后逐渐固定下来。《正字通》“魔”字条载:“魔,眉俄切,音摩,狂鬼能眩人,译经论曰:古从石作磨,[③]省也,梁武帝改从鬼。”用字者通过改换义符来强化表义。

嘉名用美字——汉语名称与汉字选用

嘉名用美字——汉语名称与汉字选用

  文字对汉语名称的反作用

  汉语史上,有些名称从其他词语派生而来,而新的用字往往能固定或强化新词的产生。例如,古人长期席地而坐,为与坐姿相适应,通过低矮的台案置物、书写或凭靠身体,这个用具叫作“几”。后来,生活习惯逐渐改变,人们感觉垂足而坐更舒展,于是将坐席升高叫“凳”,它来源于“登”的上升义;将几案升高叫“桌”,它来源于高出义的“卓”;又将带有靠背的凳子称作“椅”,它来源于依靠义的“倚”。这些器名的用字都以源词字形为基础增加或改换义符,通过字形的新造将它们的意义从源词中分化出来成为新词。类似地,“梳”和“篦”分别是齿疏和齿密的梳妆用具,它们分别来源于形容词“疏”和“比”,新的用字“梳”“篦”使它们作为新的名词,从源词“疏”和“比”中分化出来。

  汉字对名称的影响还表现在汉字借用或混讹可能引起名称固有造词理据的模糊化,从而导致名称理据的俗解异构。例如,西南官话、湘方言常将蝙蝠说成“盐老鼠”,其实“盐”应是“檐”或“夜”的音借字,“檐老鼠”或“夜老鼠”分别体现蝙蝠的栖息地或出没时段。但民间习焉不察,根据借用字“盐”赋予它新的构词理据,《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民间传说蝙蝠是老鼠吃了盐变的,所以又叫盐老鼠。”又如,川渝名吃“夫妻肺片”通常是凉拌牛肉和牛杂薄片,食材并无牛肺。菜名中的“肺”字本作“杮(fèi)”,《说文解字》有“杮,削木札朴也”,本义指削下的木片、木皮。清人程先甲《广续方言》:“杮,札也。今江南谓斫削木片为杮,关中谓之札,或曰杮札。”可见,菜名是为了突出牛肉和牛杂切片之薄,所以叫“杮片”,但由于用字讹成“肺”。普通人不明词义由来,就引发种种猜测,将“肺”看作“烩”的借字,甚至有夫妻之肺等惊悚传说。

  汉字的繁简变化可能影响汉语名称的表达效果。例如,陕西省盩厔县,宋代史炤《资治通鉴释文》中将地名释为“山曲曰盩,水曲曰厔”,命名理据取自当地的地形特点。但“盩”“厔”二字在现代汉语中都属生僻字,笔画繁多,难写难记,因此简化作“周至”,理据可以俗解为周到,传播效果显然要优于“盩厔”。

  除繁简变化外,为了凸显专有名称的特殊性,用字往往会作一些特殊处理。例如,古文字中的合文大都是人名、族氏名、官职名、地名等专名。这种合文形式的专名,一方面节省书写空间,另一方面有意凸显专有名词的整体性,以便与单音节的普通字词区别。古文字中还有一些专名有不同于普通词用字的特殊写法。例如,耳朵的“耳”字,一般像人或兽耳之形,但耳尊铭文中表示人名的“耳”字形被繁化,突出其中的耳孔部分,以此与表身体部位的普通名词相区分,这与现代社会的个性化签名有异曲同工之妙。

  名称和用字互动的民俗心理

  汉语名称及其用字是社会文化的活化石,折射了不同时代复杂的民俗心理,尤其趋吉避凶的心理表现得最为突出。例如,“舌”在许多方言中与“蚀”同音,容易让人联想到生意蚀本,故广州话用“脷”表示舌头,与“利”同音,宁波、武汉等地则干脆称舌头为“赚头”,这都是出于趋吉避凶的考虑。又如,菜名“毛血旺”的“旺”,本字当作“衁”,《说文解字》有“衁,血也”,但人们为图个好彩头,便将“衁”改为兴旺的“旺”字。更有甚者,日本商铺招牌上的“豆腐”改写为“豆付”或“豆富”,只因规避“腐”字的“腐烂”义。

  追求委婉雅致的文化心理,也是推动名称及其用字改变的重要动因。例如,清屈大均《广东新语》曰:“粤方言,凡禽鱼卵皆曰春。鱼卵亦曰鱼春子。唐时吴郡贡鱼春子,即鱼子也。”可见“多春鱼”中的“春”指的就是“卵”,用“春”比用“卵”更雅。又如,北京地名“猪市口”改名“珠市口”,“狗尾巴胡同”改名“高义伯胡同”等,其他地名也都出现过以“朱”代“猪”、以“阳”代“羊”、以“九”代“狗”、以“基”代“鸡”的现象,都是为了让地名更加高雅大气。

  汉语名称与汉字选用的关系复杂而有趣,既体现出语言与文字在使用过程中的交互影响,又折射出民俗文化影响下语言表达和用字习惯的差异和变化。正如《荀子·正名》所说:“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称的制定和汉字的使用,既要尊重语言文字自身发展规律,也要充分考虑社会大众约定俗成的文化心理。

  《光明日报》(2024年06月30日 05版)

[ 责编:王宏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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