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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十五五”: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05-14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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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刘旭(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汪万发(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安徽大学讲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和公正转型领导人峰会上的致辞中指出,“自5年前我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来,中国构建了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建成了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目前,距离2030年实现碳达峰目标还有5年,这也是“十五五”时期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船至中流浪更急,在目前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如期达成,必须深入理解“双碳”进程中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科学把握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的一系列基本原则,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1.深入理解积极稳妥推进“双碳”进程中发展与安全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次峰会上的致辞中指出,“绿色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由之路,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积极稳妥推进“双碳”进程中发展与安全的关系。2020年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双碳”工作扎实、系统推进,取得一系列显著成效: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新能源开发利用,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接近40%;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水平不断提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新三样”2024年出口额突破万亿元大关;中国还是全球“增绿”最快最多的国家,贡献了全球四分之一的新增绿色面积。我国近5年的实践表明,在推进“双碳”进程中,发展与安全之间存在着相互支撑、良性互动关系,在“十五五”时期必须继续增强对两者关系的认识并加以把握。

  一是辩证统一关系。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能源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最终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健全集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于一体的国家安全体系,特别是绿色转型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构建安全保障。因此,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发展与安全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减排发展与安全降碳,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是动态演进关系。随着我国深入广泛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也在不断地动态演进。一方面,“双碳”工作正在促进我国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绿色转型进程。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发电体系和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这为我国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创造了新的更好的现实条件,也为我国能源安全、生态安全和经济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另一方面,“双碳”工作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发展模式、技术体系等方面带来了深刻变革,对减排发展与安全降碳提出了新的治理要求。“十五五”时期,必须准确把握这一动态演进关系,在不同阶段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

  三是协同治理关系。当前,我国正在加快构建和实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这对各领域、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协同共进提出了更高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需要在发展与安全之间找到平衡点,实现二者的协同治理。这要求我们在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2.科学把握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的基本原则

  “双碳”目标正在引领我国经济社会的系统性变革及治理体系的深度调整。在推进“双碳”工作中,不仅要注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更要注重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不仅要确保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态等方面的安全,还要通过创新和技术进步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十五五”时期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需要继续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过程中,应坚持总体部署,确保全国上下形成合力,共同为实现“双碳”目标而努力。同时,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的差异,根据其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差异化的政策,以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比如,稳步有序推进能源、工业、交通等高排放部门降碳;分类推动不同地区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避免“一刀切”情况出现。此外,在分类施策的过程中,还应注重政策的系统集成和改革实效,避免政策之间的冲突,确保“1+N”政策落地生根。

  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双碳”目标、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本质上是一个统一体。在推进“双碳”进程中,需要进一步深化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认识,增强系统思维,将三个方面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确保“双碳”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健全“双碳”治理的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坚持试点先行、先立后破。作为世界主要经济体和发展中大国,我国正在努力实现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对我国“双碳”政策体系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应总结我国近5年的“双碳”治理实践经验,同时借鉴其他国家在降碳过程中的教训,平衡“破”的力度与“立”的速度,把握好我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循序渐进、持续发力,避免陷入政策冒进、发展与安全割裂的困境。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方率先碳达峰、碳中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示范效应。

  坚持自主可控、内外畅通。“双碳”目标不仅是我国面向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可能走西方现代化的老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承诺的‘双碳’目标是确定不移的,但达到这一目标的路径和方式、节奏和力度则应该而且必须由我们自己作主,决不受他人左右”。要加强核心技术创新、提升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建立自主的绿色低碳标准等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推动我国“双碳”政策与其他国家的发展战略、治理规则、技术标准的有效协调,形成良好的国际合作机制。

  3.积极稳妥推进“双碳”进程的着力点

  整体上看,我国推进“双碳”进程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攻坚期,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和不确定性。面向“十五五”,应从治理体系、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建立“双碳”目标—新质生产力—总体国家安全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随着我国对“双碳”工作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以及更好践行发展新质生产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新要求,有必要建立“双碳”目标—新质生产力—总体国家安全三位一体的治理体系,根据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调整优化,并将之贯穿于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全链条。在推进能源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重点工作中,应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形成“双碳”目标、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协同推进的治理效能。

  统筹谋划“十五五”规划中的“双碳”政策体系。一方面,精确把握“双碳”进程的整体节奏,立足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时间要求,增强“十五五”规划的前瞻性和灵活性,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挑战和不确定因素,比如,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等。另一方面,注重“十五五”规划编制及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创新。比如,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全面形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能源体系和生活方式,健全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等等。

  加快构建契合我国发展与安全要求的“双碳”领域的标准体系。要加强“双碳”标准体系建设的整体部署,发挥国家标准管理机构的统筹、监督与技术协调作用,强化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系统集成,注重加强对“双碳”领域标准制定、实施的评估及管理工作,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碳治理的标准更新与升级,强化减排发展、安全降碳的国家标准激励及约束;更加重视“双碳”标准的技术研究,集中力量支持基础通用标准相关技术方法研究、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工具开发,推动碳减排和碳清除技术标准联合攻关,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支持行业企业的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加强“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建设,强化标准计量对“双碳”工作的支撑保障力度。

  《光明日报》(2025年05月14日 06版)

[ 责编:丁玉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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