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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晓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正高级工程师)
母亲河是与国家民族以及省市县沿河区域人民世代繁衍生息紧密相关的河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保护母亲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
千百年来,我国各地的母亲河滋养和哺育着两岸人民,是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源泉、中华文明孕育的摇篮,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受水资源禀赋条件限制、人类活动加剧等因素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出现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干涸问题,南方地区出现河湖水动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制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和健康美丽河湖的需求尤为迫切,母亲河保护治理任务更加紧迫,全面建设造福人民的母亲河已成为民心所盼。让滋养人民、承载乡愁的母亲河焕发生机活力,等不得,也慢不得。
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旨在让河流流动起来,把湖泊恢复起来。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从母亲河做起,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新阶段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是建设幸福河湖的具体行动,事关长远发展的根基、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美丽中国建设。
水利部高度重视母亲河复苏行动,连续四年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将其作为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首要任务,并印发《母亲河复苏行动方案(2022—2025年)》。聚焦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干涸问题,率先开展88条(个)母亲河(湖)复苏行动,制定和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一河(湖)一策”方案,推进母亲河复苏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京杭大运河已连续4年全线贯通,永定河连续5年全线贯通、连续2年全年全线有水,断流27年的西辽河干流实现全线过流,成为母亲河复苏行动的标志性成果。同时创建了华北地区河湖复苏模式、南方平原水网地区河流复苏模式、西北干旱地区河流复苏模式,为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树立了典范,为新阶段江河保护治理提供了样板,为人水和谐共生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不懈抓好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取得更多成效,亟需加快制定母亲河复苏标准,聚焦河道断流、湖泊萎缩、水动力不足等问题,开展母亲河排查工作,建立地市级以上母亲河复苏行动名单,在更大范围推动母亲河复苏行动。以流域为单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坚持一河一策,北方地区以解决河流断流、湖泊萎缩为重点,实现还水于河;南方地区以改善水动力条件为重点,实现水清河畅。制定“还水于河、补水于河、通水于河”的复苏措施方案,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复苏目标和任务措施闭环管理。鉴于不同流域区域、不同类型母亲河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复苏目标差距较大,需结合流域特性、水资源特点和工程调度条件、河湖实际情况与复苏需求,因地因河因时制宜,精准研判、靶向施策,各项措施系统综合或耦合,建立河湖复苏行动最佳模式和关键技术体系。
母亲河复苏行动是一项重点解决当前河湖突出问题的攻坚战,也是一项着眼长远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复苏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从保障与运行视角看,要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探索流域投资与治理一体化新模式,建立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确保母亲河复苏行动实施一条、见效一条。
我国河湖众多、问题复杂,要统筹需要和可能,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河湖生态保护的关系,着眼于全面改善河湖有水状态、提升河湖水流条件、逐步恢复河湖原本健康状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方位提升节水水平、严格生态流量监管,守住生态安全的底线,实施水资源超载治理,破解母亲河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保护不均衡不平衡问题,协调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构建母亲河保护治理与绿色发展一体化复苏行动模式,实现人水和谐共生,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光明日报》(2025年10月13日 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