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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人情而顺人性:朱熹《家礼》庶民化革新理念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04-26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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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毛国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唐宋之际发生了巨大社会变革和社会转型:宋以前,是“古代中国”和“贵族社会”;宋以后,则是“后代中国”和“平民社会”。此时,以《仪礼》等为代表的古礼,人们对它们要么只能“陈其数”却不能“知其义”,要么虽“知其义”却很难“敬守之”。于是,朱熹遵循“缘人情而顺人性”理念,大力推进“家礼”世俗化和士庶化改革,力争著一平民之礼。

  古礼“失灵”:朱熹《家礼》庶民化革新的必要性

  唐宋社会转型后,引发人口迁徙、社会结构以及跨时代生活经验和观念的巨大变化,从而引起“三礼”等古礼“失灵”,从客观上产生“家礼”庶民化革新的必要性。

  从儒家理论看,家礼已偏道且未得到及时修订。关于古礼,虽然有的沿革因袭使用,却浸失其意而不知其然,更不知其所以然;有的不仅浸失其意,甚至“差舛讹谬”。故古“礼”已经“失灵”,“现今”(朱熹所处时代)社会已偏离“礼”之道。“礼”应兼“本”和“文”,且不可偏废,然“今人”只有少许“文”而已,早就将《仪礼》之“本”抛之脑后了。

  从宋代现实看,庶人社会急需礼之规范。“礼,时为大”。唐宋社会结构发生大转型、社会秩序发生大变迁,贵族群体地位和权力在不断弱化或下降,而官僚群体和“庶人”阶层却在不断壮大,且在政治与经济上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然而,古代礼仪却未能因时而动、因时而变,一方面原有的古代礼仪是世族礼仪“不下庶人”,庶民无践行身份或场域机会;另一方面,庶民们又必须理解和认识这些礼仪,方能“日用之”,可其礼文晦涩难懂,远不适合庶民们的生活要求。因此,制定可践履、可遵循的礼,已成为宋代社会稳定的现实需求。

  从宋代实践看,礼俗需相济。当古礼“失灵”,人伦呈现出混乱状态。其主要原因是古礼之文与当下社会现实已撕裂开来,时代跨越导致人们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异。因此,必须有人出来“拆洗一番”,重新修礼,使其能与当今之现实、当下之世俗以及当下人们之理念相济,否则实践与“礼文”便是“两张皮”,无法内化于民心、外化于民行。

  从儒者使命看,狂乱之世须“复礼”。由于古礼“失灵”,士大夫从小未能学礼于身,故不能行于家,不能议于朝廷,不能施于郡县,不能教于闾里,不能传之子孙,故而要“复礼”。于是,朱熹有肩负礼学复兴、强化儒家正统地位和重塑儒家伦理精神的使命感。

  “四从”探索:朱熹《家礼》的庶民化革新实践

  针对唐宋社会秩序变迁的现实,《家礼》要成为士庶阶层一种共同的行为范式,不仅需要“《家礼》条文”的可实践性和世俗化,更需要《家礼》内涵和儒家理念可实践性和世俗化,还需要礼仪生活手段的可操作性和“时代化”。于是,朱熹守正创新,守圣王理念原则,开创“四从”革新。

  从易之革新。找到礼之灵魂,方能抓住礼之本,才能导之以民,推动社会良序化发展。朱熹认为,礼之本必须始终坚守,“缘人情而顺人性”的宗法、亲亲、尊尊等礼制必须始终坚守,谨名分、崇爱敬等必须始终坚守。在《家礼》中,这些“从易”坚守,具体表现为庶民的易得、易明、易从。易得,即回归《仪礼》并以之正俗,既能崇礼之本,又能使民易得礼之精髓。易明,即继承宗法制度,有利于民众易得《家礼》之宗,把握要领。易从,取儒家大义,主张礼大处不能变而小处可以变,大纲之要不能变,具体条款可以变。

  从宜之革新。即因时、因地、因人而损益古礼,使《家礼》更合宋代的时代要求、更合天理自然、更顺人情人性。从宜标准,即为不损礼的“本”,“缘人情而顺人性”,主张制礼须因时而宜,酌今人之经济、文化、生活方式等特点,而制适宜今人之礼;因地而宜,合建筑空间、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因人而宜,合人事之当然,合人生理之自然,缘人五常之性,顺人常有之情。说到底,《家礼》“无非天理之自然,人事之当然”耳。

  从简之革新。《周易》有曰“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无论任何政策或制度,如果过于繁琐,则民众无法跟从,其法则将失去大多效力。《家礼》追求条目简约,添加“五礼”条目,通俗易懂,更加可行、民众亦易从;五礼程序简化,诸如居家杂仪程序、冠礼程序、丧礼程序以及祭礼程序的简化等;礼之器和礼之物简化,依据从俗、日用而进行简约,使礼之器物能够在日用之物中很方便得到,不用大费周章。

  从俗之革新。礼有“本”有“文”,礼俗之间则有合有分。只有真正落在“俗”中,庶民才能真正理解、接受并践履朱熹的《家礼》,才能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庶民生活之中。《家礼》以“天理”“礼义”为本而“论俗”,将不合“天理”“礼义”之本者,“以礼废俗”;将合“天理”“礼义”之本者,“以俗合礼”,最终落脚于“缘人情而依人性”。

  观照现实:朱熹《家礼》庶民化智慧的借鉴

  今日社会转型,习俗大变,观念在不断翻新。今人如何对待朱熹《家礼》、如何创造性转化《家礼》呢?笔者以为,朱熹当年对古代“三礼”庶民化的“缘人情而顺人性”守正创新路径,依然有效。我们要遵照“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的原则,深刻体会《家礼》之主旨大意和原理,并斟酌古今情势之变化、世情之不同,将礼仪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从易原则。只有找到礼之灵魂,抓住礼之本,这样才能以之导民,推动社会良序化发展。因此,无论社会如何变化,必须坚守重孝悌、崇爱敬、推己及人等核心理念,具体来说还要让百姓易得、易明、易从。

  从宜原则。所谓“从宜”,即因时、因地、因人而损益《家礼》,使其更合时代要求、更合天理自然、更顺人情人性。

  从简原则。因为礼重在实践、重在日用。无论任何礼制、礼节,如果过于繁琐,则民众无法跟从,其规则、规定也将失去效力。正所谓大礼必简,简是礼之生命,无简单之条文、程序或物件,无法被广大民众接受,此礼也就“空”了、失效了。为适应时代,《家礼》的改革必须删繁就简,尽量使繁缛的仪式、程序能符合当代人的生活节奏与心理习惯。

  从俗原则。现代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一种更加顺应世俗人情、更加接近民众生活实际、更加接近平民社会现实的礼仪,将成为必须。例如,关于居家杂仪,养老院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都是新型养老模式,只要合乎“孝顺”本义,此俗可纳入。

  总之,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家礼》庶民化智慧的探究,有利于当代人守正创新,传承家礼之精髓;有利于树立正确家庭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利于社区治理的创新与推进。

  《光明日报》(2025年04月26日 11版)

[ 责编:茹行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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