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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
作者:邹芙都、薛琳(分别系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西南大学史学与历史教育研究所讲师)
从政治疆域史视角而言,“边地”指统治区域中因地理边缘性、文化交融性、治理多元性而形成的特殊区域。探讨早期边地治理的历史信息,对于理解早期国家疆域建构与边疆治理传统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关于商代晚期的边地治理,因文献相对匮乏与疆域形态认知分歧,学界仍存有诸多争议。事实上,商代晚期“王畿—四土”的二分化疆域形态已经成熟,甲骨文中表示边地的“边”以及西周早期大盂鼎所载“殷边”等可证实殷商王朝“边地”的切实存在。在边地治理上,殷商统治者无论是在制度设计还是在治理实践层面,都进行了开创性探索。总体而言,其通过划定封疆、定期巡视、设立职官、安抚异族、军事威慑、经济开发等手段,构建了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对边地的有效管控,也奠定了中国古代边疆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
双轨管控机制:“常态维护”与“动态巡察”并行的边地封疆体系
殷商王朝通过划定“封疆”构建起系统的边地治理框架。甲骨文中表示封疆意义的“封”,以及武王伐纣在“孟津”誓师时称“我武维扬,侵于之疆,取彼凶残”(《尚书·泰誓》),都证明晚商时期疆域观念已经成熟。在王畿四周设立封疆是当时边地治理的重要理念与实践。划定与巡视封疆是晚商边地治理的核心机制,以下一组相关联的卜辞提供了关键实证。
(1)丙申卜,争贞:或有石(跖),一封,其翦。(《甲骨文合集》07694)
(2)丙申卜,箙贞:曰或有[~符号~](跖)方。曰:“其[伐]。”允其[伐]。十月。(《甲骨拼合续集》0431)
(3)丁酉卜,贞:或有庶(跖),一封,其[翦]。(《甲骨文合集》04292+《甲骨文合集》02434)
李聪考释指出此组卜辞与商代晚期的巡边之制有关,其说可从。细绎卜辞脉络,这组卜辞可揭示出“跖方”“伐”“一封”三个层面的内容。“有跖方”也作“有跖”,是指巡视边地方国,“伐”是讨伐不臣之方,“一封”是本组卜辞的关键,与《管子·重令》“令不能一诸侯”的“一诸侯”含义相通,指划定统一的封疆,即完成疆界整饬。此组卜辞完整呈现武丁时期“巡跖边地—平定边患—划一封疆”的治理链条。通过周期性边境巡察识别威胁,继以军事威慑或征伐消除不稳定因素,最终重新勘定统一疆界。这组甲骨史料不仅印证了商王朝对边地的动态管控能力,更凸显“军事威慑”与“行政整合”相结合的边疆治理逻辑。
“封人”的设置为商代封疆管理制度化提供了关键证据。卜辞中有“畜封人”(《小屯南地甲骨》03398)一类的记载,刘钊认为商代“封人”职能与《周礼·地官》“封人掌设王之社壝,为畿封而树之”的记述高度吻合。若结合前文“跖方”“一封”等巡边卜辞综合分析,可知殷商已形成“封人”职官常态维护与商王特使动态巡察相结合的双轨机制,前者负责封疆标识的日常管理,后者则通过周期性巡狩处理边境冲突并重新统合疆界。这种“常设职官+临时差遣”的复合管理模式,标志着商代边地治理从临时性军事行动向制度化行政建设的演进。
复合职官制度:“王人侯田”与“臣服邦伯”并用的边地管理模式
商王朝在边疆治理中构建了复合型管理体系,既通过设立“侯”“甸”等专职官吏实施直接管控,又借助臣服方国“邦伯”势力形成间接统治网络。这种二元治理模式在军事征伐中体现得尤为显著。以征盂方之役为例,商王不仅调动直属的“多甸”边官,更联合“多伯”(《甲骨文合集》36511)等归附方国势力协同作战。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邦伯的领地多分布于王朝疆域边缘,其政治身份兼具地方族群首领与王朝封臣的双重属性。甲骨文证据表明,此类外服君长既需承担戍边纳贡义务,又在特定条件下转化为王朝拓展疆域的战略支点,反映出早期国家“核心—边缘”治理体系的特殊运作机制。
据《尚书·酒诰》记载,侯、甸、男、卫、邦伯等是殷商王朝的外服职官。其中“侯”“甸”作为边疆治理的核心职官,其政治属性与“邦伯”存在本质差异。大盂鼎铭文独举“殷边侯、田(甸)”而不言“邦伯”,恰恰印证二者在边地管理体系中的特殊地位。考诸文献,“侯”“甸”虽被纳入外服体系,但其权力来源直接依附于王权。《尚书·君奭》记载,“天维纯佑命,则商实,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屏侯甸,矧咸奔走”,揭示“侯、甸”身份实为受王命派遣的“王人”。这种行政隶属关系与“邦伯”的地方自治属性形成鲜明对照。前者系商王委任的边地代理人,虽然有的也展现出一定的独立性,但总体还需贯彻商王的政令,需服从商王的调遣与监督;后者则为归附方国的世袭首领,多数是维持名义臣属关系。殷商王朝将直属官僚派驻边疆,但却纳入“外服”范畴,这种制度设计既凸显了早期国家“服制”分类中“地理空间”与“政治隶属”的双重标准,也反映了“核心区垂直管理”与“边缘区间接控制”相结合的治理智慧。
协同治理方略:“军事防御”与“经济开发”并重的边地建设格局
殷商王朝的边地治理呈现出军事防御与经济开发深度交融的鲜明特征。边地作为“王畿”核心区与“四土”边缘区的战略缓冲带,其军事属性居于首位。殷商王朝依托自然地理屏障与军事职官体系,构建起多层次防御网络。以王都“大邑商”(今河南省安阳市)为核心,太行山脉、古黄河水道等自然屏障被赋予明确的军事意义,成为界定疆域、阻隔外敌的“山河之防”。如《战国策·魏策》所述,商末王畿通过扼守渡口、险隘与水道,将地理优势转化为军事防线。与此同时,职官体系中“侯”“卫”“戍”等专职军事力量驻守边陲要地,形成动态防御体系。“侯”作为边地长官,既负责镇守边地、监控周边方国动向,又能在战时率军征伐,兼具防御与征伐的双重职能;设置在边地的“卫”与“戍”,也承担起戍卫边地要害据点、协同军事作战、维护边地安全的职责。这种“天险+职官”的防御模式,不仅强化了对边地的实际控制,维护了“王畿”安定,还有利于通过军事征伐扩大疆域边界。
在强化军事管控的同时,殷商王朝还注重边地的经济开发,通过农牧生产与聚落建设实现资源整合。商王在边地也设立有“田(甸)”“牧”等职官,负责边地的农牧开发。边地“田”主导的农业垦殖并非单纯的农事管理,而是与军事戍守紧密结合的屯垦实践。边地驻守的族众有组织地开展耕作,既保障军需自给,又可为商王朝提供充足的粮食供给,亦可推动边地的农业开发。而“牧”则依托边地草原资源发展畜牧经济,为王朝提供祭祀牺牲、战争畜力及皮毛制品,同时也有监控附近族群的职责。此外,“奠”也是边地经济开发的有效组织。商王常在边地置“奠”进行战俘管理,此类聚落既是控制新附族群的战略支点,也是资源生产的有力保障,“奠”也逐渐发展为兼具行政与经济功能的边疆聚落。
殷商边地的军事防御与经济开发具有协同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农牧产出为戍边族众提供持久后勤支持,减少对王畿的依赖;其二,经济开发促进边地人口增长与聚落繁荣,增强王朝的实际控制力;其三,军事据点与生产区域的交错分布,形成“以战护耕、以耕养战”的良性循环。这种“防御—开发”一体化治理模式,既减轻了边地治理的成本压力,又通过资源整合强化了边地与王畿的政治经济纽带,为殷商维系广域疆域统治提供了制度保障。
综上所述,殷商王朝已构建起多层次、系统化的边地治理体系。通过设置兼具军事防御与经济开发职能的“侯”“甸”等职官实现直接管控,利用控制“邦伯”进行方国联盟实施间接统治;设立“田”“牧”等职官专司边地农牧生产,形成军事戍守、政治羁縻与经济开发的三维治理架构。此外,商王通过定期巡边与武力威慑相结合的手段,有效维护了王畿与边地的动态平衡,其“封疆—巡狩—职官”联动的治理模式,展现出早期国家边疆治理的制度化特征。
殷商王朝的边地治理智慧深刻影响了后世王朝的边疆经略,比如西周分封制下“以藩屏周”的诸侯体系,一定程度上承袭商代“建侯卫边”的政治建构;《周礼》所载“候人”边境管理制度与商代“侯”的瞭望守边职能一脉相承;两汉以降盛行的“屯田制”,可溯源至商代“田”“牧”职官主导的边地农牧开发实践。从商代的“殷边侯田”到东周时期的“候不在疆”“疆有寓望”(《国语·周语》)的职守记载;从殷商王朝整饬封疆到两周时期强调“正封疆”(《国语·齐语》)的重要性,再到秦汉一统的政治疆域规划,历史脉络清晰印证了商代边地治理模式的开创性与延续性。殷商王朝在边疆治理中展现的“军事管控—经济开发—制度建构”复合思维,不仅为早期国家疆域治理提供了范本,更通过职官体系、空间规划及治理理念的持续演进,深刻塑造了中国古代“守中治边”的政治传统。其因地制宜的治理策略与多元统合的制度设计,成为中华文明国家治理智慧的重要来源。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甲金文事类类纂与先秦社会思想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2025年07月14日 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