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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之道的实践哲学意义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2025-07-19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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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朱汉民(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

  中庸之道体现出儒家思想核心范畴的共同特点,“中”“道”是可以相互诠释的,即所谓“中行犹在道”。“中道”是指人的实践活动中的过程正确和目的实现,“允执厥中”的“中”,也就是“道不可须臾离”的“道”,它们均是指各种行动的适度、恰当、正确。与此相关,任何合乎“中”“道”的政治行动、军事决策、生产活动、日常行为,均是指实践者的行动的过程正确与目的实现。因此,儒家的“中”与“道”两个范畴是相通的,可以合为“中道”“中庸之道”。

  儒家中庸之道源于《六经》记载的三代之礼,春秋战国以来,儒家学者从记载三代礼乐制度的王室档案中整理出《六经》,并且从《六经》思想核心的礼中,提升出“中道”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范畴,建立了系统的中道哲学。“礼”与“中”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礼”具有的思想文化特点也深刻地影响着儒家的中庸之道。“礼”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具有知行合一、主客互动、天人合一的一系列辩证性思想特征。儒家从《六经》之“礼”中提升出来的中庸之道,同样也具有这几个特征。

  其一,儒家的中庸之道是一种知行合一过程的动态性概念,指向随着时间、空间的改变而自身也在不断变化的标准、形式、法则,故而究竟怎样才能够算是“中”,也可以说是一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它显然不同于古希腊哲学中那些表达静态性对象世界并有确定性的内涵的“逻格斯”“形式”。

  要建立确定性的知识原理和观念体系,往往会设定对象世界是处在不变的静止状态之中,这样才能够保证提出的标准、形式、法则的确定性。但是,儒家思想的“中”却是一种随着时间、空间改变的动态性概念,“中”可能是不断变化的标准、形式、法则。在某一个静止的时刻“中”是确定的,但随着时间、空间的变化“中”又是不确定的,这样的“中”其实是动静结合的概念。所以,《中庸》记载孔子将“中”界定为“时中”。另外,《周易》一书的核心观念就是“变易”,故而《周易》探讨的义理又称之为“时义”,“义”即“宜”,即“中”,“时义”也就是“时中”。可见,儒家所追求中庸之道,“中”只是在一个特定时间内是一种确定性的标准、形式、程序,而“中”又会随着时间、空间的改变而不断改变其标准、形式、程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儒家的“中”只是人们实践活动的恰当、合理、适度有关。由于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均是一个由无限静态的瞬间构成的动态过程,这样,“中”在某一个时间点才是具有确定性的恰当、合理、适度,随着时间、空间的不断变化,这一恰当、合理、适度的性质也随之发生改变,变得不确定。可见,中国哲学的中道是知行合一过程的动态性概念,其恰当、合理、适度是一种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它显然不同于古希腊哲学中具有确定性内涵的“逻格斯”“形式”。

  其二,儒家的“中庸之道”是一种主客互动的恰当、合宜、适度,“中”必须在主客互动的实践过程中才能够呈现出来。因此,“中”既不是独立存在于外在客观事物,也不能够看作是人的主观意识、理性认知,儒家中庸之道并不建立在那一种主客二分哲学的基础上,而必须是一种主客互动的实践活动。

  儒家学者的“中”“道”,本来就是源于三代先王的政治实践,体现为国家治理、军事行动、日常生活的正确过程和目的实现。因此,儒家中庸之道并不是为了建立知识、观念和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或普遍原理,而只是人的实践活动的恰当、合宜、适度。这一点,就决定了儒家学者的“中”“道”“度”,只能够存在于人主客统一的实践活动中。如果考察历史文献就可以发现,“中”“和”“度”首先是出现在生产、军事、政治的活动之中,特别是与这些活动有关的礼仪之中,虽然儒家学者将中道作了极大的思想提升,但是儒家思想的中道,仍然一直保留很强的实践性特色。在早期儒家的经、传、子的典籍中,“中”总是体现为“执中”“中行”“得中”,其意均是指人的实践、行动合乎中道、达到目的。故而,“中”总是存在、依托于“行”,体现为“行”的恰当、合理、适度。当然,在此实践、行动的基础上,“中”被儒家学者一步步抽象与提升,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行动准则,进一步产生了以“中”为本的规范、价值。但是,这一提升后的普遍性规范、价值,其实仍然依托于“行”。正如《荀子·儒效》所说:“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仁”是儒学以“先王之道”名义提出的价值理念、道德原则,但是荀子强调应该“比中而行之”,即将其看作是一种比类中道的实践理性。可见,“中”“和”“度”等在中国思想史上日益重要,逐渐成为中国传统的核心价值与思维方式,并能够鲜明地表达中国思想传统的实践特色。

  其三,儒家思想的“中庸之道”是一种天人合一的概念,“中”既可以体现为人之为人的人之道,即成为一种人类社会的礼仪制度;也可以体现为天之道,是一种宇宙秩序的和谐状态。所以,专门讲中道的《中庸》,为什么会大谈天人合一之道,就在于儒家的“中庸之道”本来就是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其理论基础的。在《中庸》及其早期儒家的著作中,特别强调“中”是人之道,其总是将“中”“礼”与情、欲、心、性联系起来,肯定“中”“礼”其实源于人的情感欲求、内在心灵,是一种形而下的存在。所以,在儒家看来,“中”“礼”既是为了表达、满足人的情感欲求,同时也是为了节制人的情感欲求。《礼记·礼运》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欲一以穷之,舍礼何以哉?”对于饮食男女的人之大欲,必须有一个中道的准则,既要能够让其得到合理的满足,又不能够让其破坏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圣人创造出“礼”,就是这一个具体的中道准则。又如《礼记·乐记》所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很明显,我们既要满足人的好恶情感欲望,又不能够灭绝天理而放纵人欲,故而“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礼乐使人们在一个合理的秩序中,实现了哭泣、安乐、男女、食飨等各种各样的情感欲望。这样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中庸》首章要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其实,“中和”总是与人的喜怒哀乐的情感欲望联系在一起的,如果人的喜怒哀乐处于“未发”状态,它们永远都是合理即合乎中道的,已发的喜怒哀乐如果处于“发而皆中节”状态,它们也是合理即实现了“中和”的。

  但另一方面,“中”又是天之道,是一种能够形而上天道的实现,是主宰天地的宇宙法则。所以,在儒家哲学中,“中庸之道”与人生日用不可分离,完全是形而下的,它是“不可须臾离”的,故而就存在于日用常行;它体现为人的“喜怒哀乐之未发”,故而就是人们内在的本性如《中庸》所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但是,中和之道也是一种超越性的形上存在和宇宙法则,即如《中庸》说的:“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里所谓的“道”,就是“中庸之道”。这一个中庸之道完全是形而上的,它不仅是体现出“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形而上特点,而且具有主宰世界的意义,还能够实现和完成天地宇宙的最高目标和最终意义:“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可见,“中庸之道”其实是一种通过人道的修炼和实践,最终达到、实现天道的天人合一境界。

  《光明日报》(2025年07月19日 11版)

[ 责编:姜姝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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