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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夏静(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在中国古典知识体系的建构中,对待是一种重要的认知范式与言说方法。所谓对待,就是两两相对、相反相因。在古人的意义世界里,对待是一种遍布天、地、人的普遍存在,万事万物皆有对待之义贯穿其中,所以清代的叶燮说“对待之义,自太极生两仪以后,无事无物不然”(《原诗·外篇上》)。追根溯源,对待之法源自对天地万象经验的哲理思考,不仅深植于古典的释义传统,而且深契于传统的中和之道,是理解中国式思维方式与言说方法的重要路径,也是理解中西学术固有差异的重要入口。
对待是古典知识生成的重要法则。古人很早就懂得相反者相因、相害者并育的道理。在物有两端、一物两体的思维定式中,天地、阴阳、男女、左右、内外、分合、正邪、美丑,等等,皆两两相对,同时出场。对待的两端同源共生、互为体用,缺少一方,另一方亦不复存在(夏静《对待立义与中国文论话语形态的建构》)。古代的思想家对此有很高的理论自觉。在西周末年的“和同之辩”中,史墨有“物生有两”“体有左右”(《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的说法;晏婴有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之间相济的说法(《左传·昭公二十年》)。春秋晚期的《老子》一书,对待的概念,近乎百对。20世纪70年代马王堆出土的《老子》乙本帛书《称》,其中天、地、人名目的对待义项数量极为庞杂,这是迄今最早的考古所见。作为一种有效的理论建构方法,对待的意义在于为人们认识并解释宇宙世界提供了一套思维与言说范式,因而也影响了古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关于对待,北宋的张载提炼为“一物两体”,他认为“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正蒙·太和篇》,见《张载集》);明清之际的方以智总结为“反因”,他认为“所谓一切对待之法,亦相对反因者也”(《东西均注释》)。在经典阐释的发展演变中,对待的思维定式及其话语模式催生了一大批对待型的范畴、对待型的句式乃至对待型的文体,对于中国古典知识体系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习见于古人的谈文论艺,如《文心雕龙》《诗式》《原诗》《艺概》等论著。譬如晚清刘熙载的《艺概》中就有历代诗文评中数量最为庞大的对待范畴群。
对待之法深植于古典释义传统。在追求言外、象外的古典释义传统中,对待之法建构了一个动态开放、含义无穷的意义系统,这是中国式意会表达的典型范式之一。天地万物以对待的方式存在,但对待的两端并不是静态的存在,而是处于流动变化之中。易学的一阴一阳、刚柔相推的理念,构成了对待之法的思想基础,所以北宋的程颢说“万物莫不有对,一阴一阳,一善一恶,阳长则阴消,善增则恶减”(《二程遗书》)。在他看来,这种此消彼长、此起彼伏的动态关系乃是天下之至理。对待的两端,既对等又统一,呈现出相生相克、互涵互补的特质,构成了一种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交织的关系。汉代的董仲舒说:“声有顺逆,必有清浊,形有善恶,必有曲直……于浊之中,必知其清;于清之中,必知其浊;于曲之中,必见其直;于直之中,必见其曲。”(《春秋繁露·保位权》)清代的丁皋说:“凡天下之事事物物,总不外乎阴阳……惟其有阴有阳,故笔有虚有实。惟其有阴中之阳,阳中之阴,故笔有实中之虚,虚中之实。”(《写真秘诀·阴阳虚实论》,见《中国画论类编》)这种阴中有阳、阳中有阴,虚中有实、实中有虚,静中有动、动中有静的对待句式,正是借助于对待两端之间相济相斥的张力,建构了一种静而动、虚而实、诗而画的理论思辨场域。当直陈式的判断难以表达两端之间错综交织的意义时,对待之法便具有明显的优长之处,这是从思辨层面把握宇宙万象及其本质规律的最直接的方法之一。两端之间这种即体即用的关系,亦可以留有更多的意义空白加以填充,不仅可以弥补直陈式语言难以表达的复杂丰富的意蕴,而且可以更加有效地传达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精神底蕴,有助于表达由隐而显的思想,从而达到臻微入妙的理论效果。
对待之法深契于传统的中和之道。对待之法所蕴含的体用互为、相反相成、循环往复的理念,与中国传统时代主流的中庸价值观、中和审美观极为契合,故而能够内化为传统学术的理性品格乃至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习而不察、日用而不知。在古人眼里,万事万物正是因为具有对待的属性而处于一种中庸和谐的平衡之中。典型的对待表达方式,如数量庞大的“A而不B”句式,就是以两两对举的直观方式表达了中和的理念。譬如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的记载,春秋时期吴国的季札观乐,一口气说了二十多个“A而不B”句式,如“乐而不淫”“怨而不言”“直而不倨”“复而不厌”“哀而不愁”“用而不匮”“广而不宣”(《十三经注疏》)等,用以表达中和适度的批评态度。这种建立在一而二、二而一的动态结构基础上的话语范式,以整齐、对称、流动、平衡之美,有效地传达出折中的判断、中庸的立场、中和的情感,不仅清晰地呈现出对待两端之间尚中致和的旨趣,而且将其物极必反、循环往复的质态稳定特质也一并呈现出来了。战国后期的荀子说“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荀子·王制篇》);北宋的程颢说“有盛则必有衰,有终则必有始”(《二程遗书》);明代的罗钦顺说“一动一静,一往一来,一阖一辟,一升一降,循环无已”(《困知记》卷上)等。众多对待型句式,如“一盛一衰”“一文一质”“一治一乱”“一分一合”的大量出现,使中国古典知识体系在整体价值取向上呈现出中和的品格与循环的色彩。
今人谈论对待,往往就会想到对立。一个多世纪以来的“西学东渐”以及黑格尔式辩证法的广泛传播,使得传统的对待之法逐渐沉淀到思想文化深处,鲜为人知了。两相比较,对待不同于对立,两者产生于不同的思想土壤。对待源自中国的经典释义传统,对立则源自西方的身心二元论与主客二分的思想。作为认识世界的基本方法,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背后的世界观、宇宙观,也即天人合一与主客二分的不同。对待体现了传统中国人看待世界的一种态度,人与世界是一体的,人在世界之中,天、地、人“三才”合一。对立体现了现代人看待世界的一种态度,那就是人与世界是两分的,人在世界之外,认识并改变世界。对待的两端,A中有B,B中有A,同源共生、相反相因;对立的二元,有A必有非A,一正一负,两者相斗产生B。因此,对待讲的是合,对立讲的是分(夏静《“顺着说”与“倒着说”——传统文学思想史研究中的学术自信问题》)。对待也承认两分,但于分中更重合。对待的两端必须有所待,不即不离,在互补中并生,在相离中并育,在动态平衡中凸现整体的意义。就本质而言,中国式的对待之法,以天人合一、万物相通、一气流行的宇宙观为思想基础,与西方传统的二元论、黑格尔式的辩证法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对待与对立的不同,自根源处便体现了中西学术的固有差异。
《光明日报》(2025年11月17日 1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