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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北京4月1日电(记者金振娅)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1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2026—2028年)的通知》,推进基层医疗质量提升,推动实现分级诊疗“基层首诊”落地。到2028年底,所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将被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此次行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聚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分三年稳步推进:到2026年底,覆盖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含县域次中心)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常态化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到2027年底,范围扩展至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8年底,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显著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规范性。
行动方案对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以及关键诊疗环节等内容提出了9项工作任务。行动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检查和用药;开展全员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培训,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发挥医联体药师在处方审核中的作用,规范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开具标准;加强胸痛、卒中、创伤等救治单元建设,强化急危重症患者的早期识别和转诊衔接;推动医联体内检验和检查资料共享、结果互认;完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同时,行动方案还细化了39条自查整改内容,供地方参考使用。
《光明日报》(2026年04月02日 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