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点击浏览器下方“”分享微信好友Safari浏览器请点击“
”按钮
【光明时评】
作者:方建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成为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一段时间的信用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为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紧密结合,探索并积累了诸多宝贵的经验。
社会信用体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石。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社会信任是创造经济繁荣的基本前提。交易成本的降低、契约精神的培育、要素配置的优化,均依赖于信用体系的坚实支撑。《意见》明确阐述了信用体系作为国民经济顺畅循环之基石的重要性。完善的信用体系能够通过降低信息不对称、强化契约执行、规范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北京市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承诺制改革,将信用承诺制融入行政审批,成功将企业开办审核时间缩短至10分钟内。浙江省广大市场主体能够享受“信用越好、办事越易”的便利,得益于五色信用评价体系的精准画像。这些实践表明,信用体系与营商环境的优化并非简单的因果关系,而是制度供给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实现动态平衡的过程。
社会信用体系是差异化监管的前提。传统“以审代管”模式往往陷入“监管疲劳”与“市场失序”的循环,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现了治理方式的跃迁。山东省聊城市推行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主动性监管措施,通过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依据企业信用等级调整抽查比例,有效降低了涉企检查频次。这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支撑。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法治保障等方式,为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各种有利条件。例如,浙江省实施的“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信用数据的深度应用,成功实现了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极大提升了行政效能和群众的办事效率。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时,凭借良好的信用记录,即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这一举措显著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效能的发挥。例如,区块链技术助力建立信任。深圳市采用区块链技术,对10万余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上链存证,保证了数据的不可篡改,构建了“信用账本”,提升了处理合同争议的效率。又如,大数据分析推动了政府管理的精细化。北京此前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涉企信用信息“国家清单”24类数据、“北京清单”14类数据全部对接共享,为中小企业精准“画像”,为50余家北京地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1.8亿余次。数据因素的转换,改变了财务资源的配置逻辑。由于算法模型的精准预测,信用监管模式实现了从“事后惩戒”到“事前预防”的根本性转变。
当然,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仍需要持续改进。首先,需解决信用信息平台“孤岛”问题。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完善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大数据融合,提高信用评估准确性,拓宽应用范围。其次,加强法律保护。防止信用泛化和滥用,制定社会诚信法律制度,明确信息使用边界与规范,确保信贷权益得到保障。再次,创新“信用+”应用场景。构建“信用+金融”“信用+贸易”“信用+民生”等多维度应用场景,使信用成为资源分配的重要方向,提升经济运行效率。最后,加强国际信贷合作。推动跨国信用互认机制,助力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信贷领域的竞争力。
从根本上说,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和企业经营环境的优化,是一个制度创新和效率提升的双向过程。《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信用治理体系已由“夯基垒台”向“系统集成”深入发展。各地的创新实践表明,只有将信用理念深度融入政府治理、市场运行和社会服务,才能够将信用体系的理论优势切实转化为营商环境的现实胜势。信用既是治理之基,亦是发展之源。今后,我国应继续深化信用体系改革,打造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新发展格局的形成奠定基础。
《光明日报》(2025年04月21日 02版)